詐財變性侵!惡男假車禍強逼嘿咻 女大生還被拍性愛片
台中市1名31歲紀姓男子,多次鎖定年輕女子製造假車禍,再以外約吃飯、與他交往等條
件換取免賠,其中1名女大生被他帶去摩鐵性侵得逞,過程中紀男還偷拍性愛影片,一審
法官重判紀男9年徒刑,他不服判決定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紀男與女大生達成和解,
改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他6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6月27日上午10時許,紀男在台中市太原北路攔下黃姓女騎士,並表示
:「小姐,你撞上人都不知道嗎?」,當晚他以和解為由約出對方,還聲稱:「只要當我
女朋友就不用賠償」,黃女只好透過保險公司給付1萬元了事。
2017年7月23日凌晨12時許,紀男行經台中市太平路與中華路口,一舉攔下張姓女騎士,
並斥責對方害他跌倒,機車及手機因此損壞,事後紀男一再邀約對方吃飯,張女遂決定報
警處理,經調解後賠償紀男1600元。
2016年11月18日下午4時許,紀男又到高雄市博愛三路與崇德路口,再度攔下21歲女大生
,同樣謊稱:「妳剛剛差點撞到我!」,紀男還發現對方無照駕駛,遂逼女大生到摩鐵幫
他按摩,紀男刻意嫌女大生技術差,必須嘿咻才能一筆勾銷,他進一步拿出手機拍下性愛
過程。
紀男應訊時辯稱,車禍都是真的,他並非詐欺取財,他與女大生亦是合意性交,但法官不
予採信,認定紀男涉犯2個詐欺取財罪,以及強制性交、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合併重
判他9年徒刑。
紀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黃女曾賠償1萬元給紀男,保險公司應做過相關調查
,並認定確有事故才允諾理賠,因此詐欺事證不足,改判紀男無罪;張女賠償紀男1600元
,理應知悉是假車禍,為了省事才答應賠錢,並未真的受騙上當,改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
紀男5月徒刑。
至於性侵女大生部分,法官認為,紀男有意與對方和解,但女大生並未接受,遂依強制性
交罪判他5年4月徒刑,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則判1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6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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