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22096
2020-10-09 07:40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民童姓男子見女子小芬長得漂亮,見她發票掉落地面,幫她撿起發票交給她時,以
手背觸摸她的胸部,經被害人報警,被害人的母親表示希望給他一個警惕、使其不要再犯
,請求從重量刑,台中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童男坦承在統一超商內,因見小芬漂亮,一直盯著看她,有幫她撿拾發票,但辯稱「我不
知道有沒有碰到她的胸部」,被害人小芬證稱童男在超商內一直靠近她,在將發票撿起還
給她時,利用左手手背碰觸她的胸部。
起訴書指出,童男於去年5月31日晚間,在中市北區某統一超商櫃檯內,見A女子小芬的發
票掉落地面,於幫小芬撿起發票交回她時,以手背觸摸她的胸部。小芬返家告知家人,由
家人陪同報警,經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始查出童男涉性騷擾。
法官審酌,童男曾犯性騷擾被判處拘役確定,竟又犯本案性騷擾,而在便利商店櫃檯前,
因見小芬發票掉落地面,於幫她撿起發票交回時,以手背觸摸她的胸部,且被害人的母親
表示希望給他一個警惕、使其不要再犯,無調解意願,請求從重量刑等語,而未能調解成
立,法官判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