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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小女友獲緩刑 服勞務耍賴 送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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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嘿咻少女獲緩刑,卻未遵守規定從事公益勞動,惹怒法官,改判入獄。
(示意圖,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
2020/10/11 05:30
120小時勞務 換免關1年8月
〔記者吳政峰、張瑞楨/綜合報導〕4年前黃姓男子剛滿18歲時,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3歲
少女,帶對方上旅館發生性關係,事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士林地院考量此為「兩小
無猜」犯行以及和解,將黃判刑1年8月、緩刑3年,只要1年內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後就
免關,未料他做了16小時勞動服務後,就以工作忙為由耍賴不做,佛心檢察官和法官,都
曾給他補救機會,黃竟讓檢審貼他冷屁股,法官最後撤銷緩刑,把他送去關。
黃男當年帶著小女友上賓館,被少女母親發現提告,黃拿出3萬元和解,哀求稱自己年少
不懂事,不會再犯;獲士院輕判1年8月及給予緩刑,條件是1年內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拖了1年2月 才履行16小時
士林地檢署多次要求黃男履行義務勞務的時數,但1年過去了,黃置之不理,檢察官告知
要聲請撤銷緩刑,黃驚覺事態嚴重,請求再給他2個月時間獲准;但2個月期限過後,黃只
履行16小時,被聲請撤緩。
通知已讀不回 緩刑飛了
黃出庭稱工作忙,哀求再給他一次機會。法官審酌他1年換了10個雇主,忙於求職,同意
再給他1年時間。豈料黃男還是擺爛,多次接獲檢方通知到指定機構服勞務,均已讀不回
,檢察官只好再次聲請撤緩。
士院指出,已寬容黃男1年多的時間,沒想到他只完成13%時數,違失情節重大,應接受刑
罰,因此將黃撤銷緩刑,須入監服刑1年8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