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好心送妙齡身障女就醫…載到旅社性侵 色大叔判3年半
台南地院法官判對心智障礙女乘機性交的傅姓男子3年6月徒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
2020/10/15 00:1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年近60歲的傅姓男子在高雄火車站前看到21歲的心智障礙女子
腹痛,先假好心載她就醫,接著載到台南地區1家旅社投宿,性侵得逞後,竟載她到高雄1
處公車站牌「丟包」走人,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這名假好心色男3年6月徒刑。
一審判決指出,傅男騎機車於2018年9月17日下午3點半許,在高雄火車站前,看到21歲的
中度智能障礙女子站在那裡,似乎腹痛,感覺她身體不適。傅男上前關心,指稱願意載她
去看醫生。
女子同意後,傅男騎車載她去就醫,又將她載到台南市區,當天晚間7點半到旅社投宿。
傅男見女方心智缺陷,欠缺健全的性自主判斷力,不知抗拒,撫摸她性器官,還把自己性
器官插入女方口腔與下體,性侵得逞。
傅男逞獸行後,載女方回到高雄1處公車站牌前,隨即自行離去,受害女子於案發隔日向
警方報案。傅男在檢方訊問與法院開庭時都坦承犯行、表明認罪;傅男也說送女子就醫時
,在醫院看到女方有殘障手冊。
傅男還說,因為女方全身髒臭,他問對方是否要休息、是否高興?女方都只回答「齁、齁
」等語。法官認為,傅男已從殘障手冊知悉女方是心智障礙者,他是涉嫌乘機對女方性交
。雖然辯護人為傅男犯行求情,但法官審認不符合減刑要件、不同意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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