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門都聽見呻吟 他偷和少女廁所嘿咻下場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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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2020年10月20日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桃園林姓男子明知女友年僅有12歲,情人節當天帶她到朋友家喝
酒聚會,還拉她到廁所性交,朋友隔著房門都聽見呻吟聲,全案曝光後林坦承一時衝動,但
表示雙方你情我願,少女也有沒有被強迫,法院考量林犯後坦承,已賠償少女20萬元和解,
依妨害性自主判他1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018月2月14日帶少女到朋友家喝酒聊天,一群人從晚上一直喝到凌晨,快
到天亮時林就拉少女一起到廁所發生性行為,由於少女隔夜未歸家人起疑,一問之下她才坦
承交男友還發生關係。
檢方訊時,林男坦承和少女性交,但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當下彼此你情我願,沒有違反她
的意願,少女也說自願和林到廁所發生性行為,沒有被強迫等語;現場其他朋友也證稱,又
聽到廁所穿出女子呻吟,大約20分鐘後目睹林、少女一起走出來。
法院審酌,林男和少女為男女朋友關係,當時酒後在同一居室因年輕氣盛、一時衝動,無法
妥善抑制自己情慾,經對方同意下性交觸法,雖已危害少女身心、人格發展,但畢竟和利用
未滿14歲女子不解性交意義而將其作為滿足私慾的客體行為不同。
法院認為,林男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為法定刑罪輕本刑3年,考量林情狀認為有情輕法重
、客觀上足引起同情,加上他犯後坦承不諱,並在審理期間和對方和解賠償20萬元,可見已
有盡力彌補自身造成損害,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林有期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