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10-24 11:45:3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59932
2020-10-24 07:03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應召女小蘋(化名)去年與許姓經紀人關係生變,遭許性侵害,她向先前的恩客阿忠(化
名)求救,阿忠從窗外跳入房間與許扭打,救出小蘋後離去,她擔心自己從事賣淫行為遭
揭露,僅能隱忍不發,未料許竟控告阿忠傷害等告訴,小蘋到庭作證始曝光,台中地院依
強制性交罪將許判刑3年6月、圖利容留性交及恐嚇罪各判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自2018年1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間,擔任小蘋的經紀人,容留、媒介
與人發生性交易,後來2人關係生變,小蘋有意與許男疏遠,也不願與許嘿咻。
許男於2019年2月18日下午,藉口為小蘋安排工作,要求她至套房,兩人發生口角爭執,
他阻止她離去,小蘋遂藉口至廁所內,伺機以手機向阿忠求救,待她離開廁所後,許將她
強行拖至床上,脫去衣物,以童軍繩綁住她的雙手,脅迫她為他口交得逞,又以手撫摸她
胸部、下體,惟因情緒激動而無法勃起。
過程中小蘋持續掙扎呼救,並伺機按下手機通話鍵讓阿忠知悉她境況,阿忠遂依據先前與
她從事性交易印象,至該處尋找小蘋,聽到她呼救聲後,自房間窗外目睹將全裸的小蘋強
壓於床上,旋自窗外跳入房間內架開,兩人發生扭打,小蘋即趁機穿好衣服後與阿忠離開
現場。
許男心有不甘,於同年3月4 日,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她的內衣泳衣露毛照,我都會傳
給客人」、「你可以當我瘋了,但我都會做的到,她折磨我夠久了,也騙我太久了,這些
我都會還她」、「隨便她,我沒在怕,我要玩死她太容易了,婊子無情我終於體會到了」
等語予2人共同的朋友小美,經小美轉告小蘋,致小蘋心生畏懼。
小蘋因擔心自己從事性交易之事遭揭露,僅能隱忍不發,後來因許男於去年9 月23日至台
中地檢署對阿忠提出侵入住宅、傷害等告訴,經小蘋到庭作證始曝光。許男否認性侵被害
人,法官不採信,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