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協理約女下屬…載回家「爬副駕硬上」!聽她男友狂call嚇到秒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25/1839205.htm#ixzz6bs6QnsS0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任職公司協理的阿輝(化名)2018年3月間邀約女下屬小花(化名)吃燒烤時,見小花喝
醉,趁機撿屍性侵得逞,孰料,不久後他竟故技重施,想約小花見面並硬上,惟小花事先
與男友說好,每數分鐘撥打一次電話,阿輝在過程中「軟掉」未得逞。對此,一審桃園地
院將阿輝判刑5年2月,日前二審高院審結,改判阿輝6年7月刑期,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輝為小花、小花男友公司之主管,2018年3月6日他約小花吃燒烤、喝啤酒,
見小花不勝酒力,將其載回住處性侵,但小花清醒後,得知遭性侵,為了保住飯碗選擇隱
忍。怎料,到了同月17日,阿輝多次打電話約小花前往其住處,稱要討論有關小花男友之
事,小花因擔心拒絕,恐影響男友工作,選擇答應赴約,怎料,兩人進到屋內,阿輝竟直
接將小花撲倒在床上,即便小花已表明有男友、欲先行離去之意,他仍強行擁抱、親吻小
花,甚至撫摸下體、打算發生關係,惟小花表示自自己處於生理期,他才作罷。
同月29日晚間,阿輝再度打給小花,表示自己已開車抵達小花住家樓下,想與小花閒聊5
至10分鐘,而小花仍考量阿輝為主管身分,心想時間僅5至10分不會過久,便答應赴約,
並同時確保自身安全,要求男友每數分鐘撥打一次電話,確認狀況。孰料,阿輝見小花一
上車,旋即駕車返往其住處,途中還試圖要擁抱小花、強行撫摸下體,抵達住處後,見小
花堅決不下車,立刻開往一處餐廳停車場,將車輛停好,接著翻身爬入副駕駛座,不顧小
花扭動抵抗,強行硬上,不過,阿輝因小花男友持續撥打電話、不斷干擾之下,「當場軟
掉」未射精,還抱怨「你這樣讓我很緊張」,直接作罷載送小花回家;事後,小花在男友
陪同下赴醫院驗傷,報警提告。
一審桃園地院審理時,認定吃燒烤性侵一事因無證據證明為乘機性交,因此僅依強制性交
未遂、強制性交罪,判阿輝5年2月刑期,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勘驗相關證詞後,撤銷無罪
部分,依乘機性交罪,再判阿輝3年2月刑期,至於原判決部分,高院認為阿輝以主管身分
,邀約小花至住處、車上滿足性慾,明顯造成小花身心受創,另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且與
小花洽談和解過程,還藉由其他主管來施壓,無法讓小花感受到誠意,因此將原判之訴駁
回,合併乘機性交部分,阿輝應執行6年7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