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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19:32 東森新聞 實習編輯 劉芝宇
高雄一名蘇姓男子到美容館與一名按摩師進行性交易,後來該按摩師離職,但蘇男仍不斷
要求性交易,傳訊息騷擾與恐嚇,表示會對她女兒不利「女兒我一定要想辦法弄上床」,
蘇男更憤而檢舉美容館,讓美容館老闆娘出面拜託按摩師與蘇男性交易,最後按摩師只好
帶著1歲多的幼子,多次到蘇男租屋處進行性交易;蘇男甚至還性侵美容館老闆娘。經最
高法院審理,今(27)日將蘇男判刑12年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蘇男2019年4月間到高雄市橋頭區某美容館,花了1600元與按摩師性交
易,之後蘇男多次以電話、簡訊騷擾,她不堪其擾於當年6月中旬離職,但蘇男為求與她
性交,竟多次檢舉美容館從事色情行業,以此為手段要求美容館老闆娘指派該按摩師到他
的租屋處,老闆娘只好拜託她幫忙。此外,蘇男還傳簡訊威脅按摩師,內容提到會對他女
兒不利「女兒我一定要想辦法弄上床幹到」,也威脅她1歲多幼子「那一隻病死狗沒用了
,把他放生或把他結束好了」、「那種小孩子常生病好像病死狗一樣,乾脆把他結束好了
,不用這樣浪費錢」、「把病死狗賣去狗肉店」。按摩師擔心孩子受害,只好多次帶著幼
子到蘇男租屋處或到旅館,與蘇男發生關係。
除了按摩師之外,蘇男也傳訊給美容館老闆娘「老闆娘,你有沒有在做,我想過去找你捧
場」、「大姐,你如果有誠意,我們都好說,我不想跟你做朋友...我不會嫌棄你年齡比
我大...我現在一個人而已,我比較交女生年齡比我大的女朋友,我也不會嫌棄做那種工
作...」。由於按摩師身心受創,最後在當年9月間決定不理會蘇男請求,但老闆娘擔心生
意受影響,遂帶著按摩師找蘇男談判,還告訴按摩師「如果我20分鐘沒有出來就報警。」
果真老闆娘遭到蘇男性侵,按摩師報警後,警方當場逮捕蘇男,檢方聲押後,對他提起公
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定按摩師與蘇男6次行為均為性交易,判決無罪;僅針對性侵老闆娘判
刑4年。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改依照簡訊內容,認定按摩師與蘇男的6次性行為中,有3
次構成強制性交罪,再加上性侵老闆娘,因此將蘇男改判12年。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
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