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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11:16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警方查緝選物販賣機供應外包裝女性裸露、衣著及肢體動作及用語等圖文,令人有性
聯想的「穴道按摩通體紓壓 」、「G CUP手部訓練矽膠材質」用品,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2萬元,林姓台主指內容物是圓弧穴道按摩器及精緻睡衣,提
起行政訴訟,台南地院認僅依稽查照片,即推斷內容物為成人用品,過於輕率武斷,撤銷
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可上訴。
警方調查,去年11月17日5時在永康區發現,林以選物販賣機供應外包裝女性裸露,衣著
、肢體動作及用語等圖文,使一般人產生與性聯想的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情趣用品,又無
法辨識販賣對象,經訪談林姓台主及相關事證,移送台南市社會局,認林違反兒少法相關
規定裁處2萬元罰鍰,不服向市府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
林表示,社會局依照商品的外觀就判定內容物為情趣商品實為草率,取締人員所拍攝的機
台內容物並不是所謂的情趣用品,其實內容物有兩種,一是圓弧穴道按摩器、另是精緻睡
衣,兩者內容物均是一般人可使用的物品,社會局依色情猥褻物裁罰,依法無據。
社會局主張,依該選物販賣機內所提供商品的照片中,外包裝多明顯有真實人物裸露女性
胸部的商品,並且商品外包裝也明白標示「穴道按摩通體紓壓 」、「G CUP手部訓練矽膠
材質」等語,就外包裝的色情裸露圖示搭配鹹濕露骨的性暗示標語,依經驗法則及論理法
已足以判斷其選物販賣機內所陳列物應為成人用品按摩棒、矽膠材質女性胸部模型等色情
物品。
辯護人認為,從商品外包裝女性裸露胸部的照片,以及強調女性第二性徵G罩杯胸部等外
包裝看來,充滿濃厚性暗示,可能妨礙懵懂無知兒童及正逢青春期青少年對性正確認知,
進而有害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且選物販賣機所設置的地點,並未設有任何年齡分級機制,也未設有任何禁止兒童或青少
年進入的禁制警告標語,社會局依依兒少法相關規定裁罰,於法有據。
台南地院認為,該選物販賣機供應外包裝尚非色情或猥褻圖片,內裝為按摩器,社會局僅
以該販賣機外的女性外觀照片,即推斷內容物為成人情趣用品裁罰,顯屬臆測,失之率斷
。因此,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