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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女友偷嚐禁果被抓包 男子與家屬達成和解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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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與對方已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
緩刑4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1/01/05 13:2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中的少女小
媛(化名),兩人互有好感,成為男女朋友。某日鄭男帶小媛回家,一時把持不住,發生
性關係。事後小媛在學校向老師提及該事,老師趕緊通報家長及社工,並對鄭男提出告訴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與對方已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月
,緩刑4年。
檢警調查,18歲鄭姓男子與小媛透過臉書認識,互為男女朋友,去年1月下旬,鄭男帶女
友回家後,兩人進一步發生性關係,事後小媛在學校上課時卻魂不守舍,老師發現異狀,
私下詢問小媛是否有心事,最後在老師循循善誘的引導下,小媛才說出自己與男朋友發生
性關係。
但因小媛未滿16歲,其男友的行為已經觸法,趕緊通報社工及小媛家長將她到往醫院驗傷
並到警局製作筆錄。
鄭男到案後承認自己確實有和女友在家中發生性關係,但是在兩廂情願的情形下發生,並
沒有違反女友意願。
案發之後,鄭男與未成年女友及其家屬進行調解,並表示願意賠償相關損失,最後雙方達
成和解。
法院審理後,認定鄭男觸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考量
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需依調解內容賠償相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