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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為男客墮胎2次 從良後還被正宮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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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酒店妹愛上已婚男客,為他墮胎2次,從良後還被正宮追殺。示意圖(資料照)
2021/01/08 16: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女子墜入風塵,還與已婚的男客人發生不倫戀,甚至還為
了他墮胎兩次,李女後來雖然從良,去私人公司當小職員月薪2萬,卻被男客老婆認為破
壞夫妻關係提告求償100萬,法官認定李女和男客確實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判她應賠
正宮16萬元。
判決指出,2017年初,高職畢業的李女為了賺錢養家,於是出賣身體到酒店上班,上班沒
多久,就和已婚的男客陷入熱戀,甚至還跟男客同居,兩人也因為發生過數次親密行為,
李女因而懷孕兩次,但男客只顧著哄她拿掉小孩,她無奈聽從選擇墮胎,沒辦法留住她和
男客愛的結晶。
兩人交往1年多後分手,李女也決定「上岸」,不再到酒店上班,改到一般私人公司當小
職員,月薪僅2萬初頭,雖然她已從良,但男客的老婆黃女得知老公出軌,氣得向李女提
告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辯稱自己和男客雖然有交往,但肚子裡的孩子不是男客的,但法官
發現李女母親曾為了女兒墮胎的事,痛駡男客「我女兒為了你拿兩個小孩子,你知道拿兩
個小孩子她的身體傷害多大嗎?」、「我女兒讓你睡了,還為你拿了兩個小孩子,身體的
創傷是你三兩句話能說得過去嗎?」,且李女墮胎的時間點剛好是她和男客交往的期間,
因此認定李女肚子的孩子是男客所播的種。
且李女出庭時也坦承知道男客已婚,雖然她辯稱交往期間只有牽手、親吻,沒有發生性行
為,但她的行為已逾男女分際,破壞黃女與丈夫的婚姻關係,因此判她應賠黃女16萬元,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