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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少女蹺家用肉體換宿 軍人帶回家還拍性愛片被告
2021-01-10 11:50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1名14歲國中少女離家出走,先是和鄧姓網友回家發生性行為,1周後再由另名高姓軍
人帶到住處,高除和她性交還拿手機拍下過程,因少女母親報失蹤,警方尋找多日發現少
女下落才曝光,鄧、高均坦承但辯稱沒有違反她意願,檢方各依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
等罪嫌起訴2人。
檢警調查,少女去年10月24日離家出走,當晚就和鄧姓網友(18歲)相約見面,並帶她回
住處,鄧明知對方年僅14歲,卻在同居期間和她2度發生性行為,雙方共處1周後少女才離
開。
直到11月1日,少女又認識另1名當時在役的高姓軍人(21歲),並跟著他回住家過夜,高
也清楚她還在唸國中,但仍克制不了自己性慾,2度和少女性交,第2次還在對方知情、同
意的狀況下,用手機拍下雙方發生性行為的過程。
後來少女母親苦尋多日,報警找到小孩下落後,才驚覺她2度和男網友回家還發生關係;
檢方訊時,鄧、高都坦承和少女性交,但表示雙方都是你情我願,沒有使用強暴或脅迫的
行為。
檢方認為2人犯嫌明確,偵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起訴鄧,另依軍法現
役軍人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以及兒少性剝削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
號等2罪嫌起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