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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13:44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張姓國中老師因授課常常開黃腔、以性暗示語言形容學生,遭學校解聘,張提行政訴訟指
學校、地方政府教育局的處分違法,請求復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校方、地方
政府決議解聘張適法,判張敗訴。可上訴。
張姓老師授課時指責學生的話語包括「腦袋裝精液、耳朵長包皮」、「像青蛙一樣在假交
配」,另上課時會提到「A片」、「男優」、「女優」、「波卡(波多野結衣悠遊卡)事件
」、「牽豬哥」,還曾在課堂上播放分娩、變性的影片。
判決說,2012年至2017年,張在北部地區某國中擔任綜合課程的老師及導師,因涉及校園
性騷擾事件,遭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建議解聘,文函報地方政府教育局獲准,他
訴願被駁回,提行政訴訟爭取能夠回復教職。
法院開庭,張透過律師主張,所謂「性騷擾」是指未達性侵害而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影響他
人的人格尊嚴,不過,學校決議作成建議前,從未訪談過當事學生,換句話說,學生是否
因他的言語而感到不舒服,無法被客觀檢視。
張辯稱,除了被責罵的學生未接受訪談,學生家長訴請國家賠償也敗訴;他辯,播放分娩
影片,是因有學生問生小孩有多痛,他想起藝人陶晶瑩寫的「月經論」文章,才會回答學
生「我用腳踹你的蛋蛋,看看有多痛,你就能感受」,目的是希望男學生對女同學要有同
理心。
校方認為,學校是依法解聘張,且張嚴重影響學生的不限於學術、技能,張的言行已悖離
社會多數共通的標準與善良風俗,也影響整體的社會教化功能,請法官判張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