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女友論及婚嫁 卻染指她13歲女兒色喊「要讓妳懷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1-15 22:10:58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1204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與交往3、4年的女友已論及婚嫁,2018年9月中秋節連假,女友帶其13歲
、有身心障礙的女兒北上度假,林男卻趁少女到他房間看電視時,對少女步步進逼、發生
性行為,過程中不但說「要讓妳懷孕」,甚至以「老婆」相稱,完事後提醒「不可以跟媽
媽講」,直到少女與媽媽友人聊天時,友人察覺有異揭露林男犯行,林男被依與未滿14歲
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3年8月徒刑。
林男從事資源回收業,透過妹妹介紹結識少女的媽媽,雙方交往3、4年已論及婚嫁,少女
則在國小3、4年級時認識林男並喊他「阿伯」,案發時正好是中秋節連假,少女跟著媽媽
北上桃園,到林男住處烤肉;少女說,晚上她跑到林男房間看電視,林男突然伸手摸她的
身體、私密處,一直說「我喜歡妳」,還拉著她的手去觸碰其下體,之後就發生性關係,
阿伯還喊她「老婆」、「要讓妳懷孕」,並要她不可以告訴媽媽。
後續少女與媽媽友人透過通訊軟體聊天,提及曾到過阿伯房間,媽媽友人進一步詢問「他
有對妳做什麼事嗎」,看到少女回覆「胸部」、「小鳥」等內容,驚覺事態嚴重,趕緊通
知少女媽媽報案。
林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少女主動對他伸手,還企圖以自己有身心障礙脫罪;法官認為少女
描述案發過程前後一致,而林男從小均就讀普通班,與人對話都很正常,亦無任何就醫紀
錄,難認有何無法辨識事理的情況,認為林男說詞卸責、不足採信,此外,他與少女媽媽
交往多年,知悉少女案發時仍是國中生,審酌他犯後否認、至今未向被害人道歉,依與未
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他3年8月徒刑。
作者: tearness (塔綠班文字獄服刑中 幹)   2021-01-15 22:30:00
太長
作者: suannn   2021-01-15 23:38:00
要瘋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1-01-15 23:42:00
判決書
作者: ElTorogoz (青鳥。青澀的鳥)   2021-01-15 23:42:00
我居然從頭到尾看完了 我是不是有病
作者: l83OGC5566 (協志)   2021-01-16 08:32:00
直接幫女孩破處 有夠垃圾
作者: rbq123456 (伊凡塞)   2021-01-16 11:01:00
操你媽判決書可以死一死嗎,有夠煩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1-01-16 11:42:00
賺翻,買一送二,還未成年處女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21-01-16 18:21:00
水電工判緩刑,這位判的重一點,法官 我搞不懂標準在哪?
作者: szuwei0311 (些微的錯誤接近謊言)   2021-01-16 19:45:00
洗文章仔啊
作者: sienasken (逐風浪人)   2021-01-16 23:46:00
判決書看一下男生的供詞也是頗精彩
作者: vanurd (your grace)   2021-01-18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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