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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卅歲壯漢控遭八十六歲翁性侵 現場竟還有人圍觀
110-01-25 呂志明/臺北報導
一名卅歲男子在二二八和平公園一處涼亭打電話報警,指控一名八十六歲的沈姓老翁光天化日之下,正含著他的小弟弟、性侵他,警方趕抵現場將二人帶回,並將老翁移送法辦,老人家堅稱二人你情我願,還說「我一個老頭怎麼可能去欺侮年輕人」,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案發時正值夏季的傍晚,老人家行動緩慢,現場還有人圍觀,若老人家真的有意強姦,以告訴人身強體壯大可輕易離開,但他卻選擇停在原地,讓老人家予取予求,顯然與常情有違,因此處分不起訴。
這件離譜的性侵案發生在去年七月間某日下午五、六點左右,當時太陽尚未下山,一名卅歲出頭的年輕人打電話報案,說他在二二八公園的一處涼亭休息,有個老人家走向他,違反他的意願脫掉他的褲子幫他打手槍、口交,打電話的時候還告訴警察,那個老頭正含著他的弟弟,要警察趕快來救他。
警方趕抵現場後,確實在涼亭發現被指控的老人家與報案的年輕人在一起,因此將二人帶回偵訊,隨後將老人家移送法辦,警方還調閱了附近的監視畫面,發現男子指控老人家性侵他的時候,涼亭裡還有二名身分不詳的男子在現場,但找了半天,卻無法查出這二人到底是誰。
這名年輕男子作證指控,當天他在涼亭休息時,這名老人家走近他,他因為腳麻走不動,就被老人家無理的對待,老人家不僅脫他褲子還幫他打手槍、口交,他一直喊不要、不要,但老人家卻完全不理會,最後只能報警以求自保。
不過當檢察官問他,當天為何會去那個地方?他說,當天他去二二八公園散步,發現涼亭裡好像有人在做愛,就走過去一探究竟,他還不小心透露,老先生一開始說要給他錢,但到最後都沒有給。
而這名被指控的老人家,是一名八十六歲的老榮民,他到案進入偵查庭時,步履蹣跚,對於被指控性侵卅歲的小伙子,他堅稱是兩情相悅,也不是金錢交易,對於對方告他打手槍、口交,他堅稱只有幫他打手槍,沒有口交,不過檢察官提示年輕人的生殖器驗出老人家的口水,這名老翁卻很機伶的秒回,那是為了潤滑。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提告的年輕男子一開始在公園發現有人在涼亭做愛做的事,他不僅沒有避開,還讓自己身陷險境,走進涼亭,且被指控性侵他的老人已高齡八十六歲,體力、身材遠遠不如告訴人,若告訴人拒絕,是有絕對的反抗能力,但他卻沒這麼做,況且現場還有人在觀覽,因此認為告訴人的指訴與常情有違,認為事證不足,將老人家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