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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網戀未滿14歲少女 發生性關係被少女媽抓包
2021-04-09 13:45 聯合報 /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邵姓男大生透過網路認識了未滿14歲的少女,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發生性關係,被少女母
親報警提C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邵男年紀輕,一時衝動未能克制,又犯後已與少女
母親達成和解,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需提供義務勞務69小時
。
據了解,在北部某大學讀書的邵男,2018年間透過語音交友軟體認識少女,邵男也從少女
家人口中得知她未滿14歲,仍與她陷入熱戀更發生關係,被少女母親發現後氣得提告性侵
。
新北地院審理此案,認為兩人發生關係為兩情相悅,加上邵男未有任何前科,因年輕一時
衝動未能克制情慾,且對犯行坦白,也與對方達成和解,判處邵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
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需提供義務勞務69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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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邵男年紀輕,因一時衝動無法克制才犯案,加上犯後態度良好,也與對方和解,
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3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