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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11:37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男子阿德(化名)去年在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盥洗室內,突遭曾男以手碰觸臀部,還詢問「
要不要進去玩一下?」嚇得阿德快步走出盥洗室,沒想到對方還尾隨,檢察官依違反性騷
擾防治法將曾男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雙方調解成立,被害人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
不受理。
檢察官起訴指出,去年10月20日傍晚,曾男在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男盥洗室內,見到阿
德後,尾隨阿德並靠近,乘阿德不及抗拒之際,以手碰觸阿德右臀,當場詢問阿德「要不
要進去玩一下?」
被害人阿德受到驚嚇並當場拒絕後,隨即快步走出盥洗室,並以右手向後靠放於臀部上,
以免再次遭曾男侵犯,同時加速步行離開,曾男仍不死心,一路從盥洗室內跟隨阿德盥洗
室外走道,阿德則加快腳步離開運動中心。經被害人報警處理,經警調閱監視器後,循線
查獲曾男。
性騷擾防治法須告訴乃論。因曾男與被害德成立調解,阿德具狀撤回告訴,因此法官判決
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