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會都算 8種死纏爛打最重關5年
各界期盼的《跟蹤騷擾防治草案》,行政院會22日通過草案,除了明確定義「跟蹤騷擾」
範疇,跟蹤騷擾行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犯
者攜帶凶器,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
另外,草案也引入預防性羈押制度,犯跟騷罪及違反保護令之罪,經法官訊問後,認定有
反覆犯罪之虞,得予以羈押,遏止性別暴力。
且為對受害者提出立即性的保護,草案第4條也規定,警察得「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必
要措施」,可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8條等規定,於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
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必要安全措施,或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
庇護所或醫療機構等。
縮短準備期 蘇揆裁示公告6個月後就上路
行政院22日院會後,發言人羅秉成召開記者會指出,最近的刑案源起都跟蹤騷擾有關,各
界也期待加速進行立法防治。這個法參考婦團、立委的相關意見,對跟蹤騷擾行為入罪化
、犯罪態樣明確化,讓被害人有申請保護令的權利,這幾個面向如果通過,對婦女同胞的
保障會更周到。
羅秉成指出,原定要有1年施行準備期,內政部報院版本是1年、有立委版本是2年,但為
使制度盡速上路,院長徵詢內政部、法務部意見後,認為準備期是需要的,但法令上路刻
不容緩,當場裁示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施行期間必須對警察同仁做教育訓練。
根據草案內容,「跟騷」是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
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
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
等。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6.
寄送物品或影像。7.出示特定資訊。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法務部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告訴乃論」,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
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
護令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22/1965788.htm
你各位站內信約也要適可而止啊
作者:
sodahaini (沒有的話我晚點再問一次)
2021-04-22 12:20:00上次那個跟蹤拉衣角的呢
要求約會就可以提告了。這超讚的O2 整頁都變釣魚文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4-22 12:30:00
肥宅一直跟妹仔說我喜歡妳 就符合跟騷法QQ
想到前幾個禮拜通訊行店員被變態跟蹤狂開車撞死的新聞
作者: wc660508 2021-04-22 13:22:00
人醜的就........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21-04-22 13:46:00等著看第5類型被母豬無限上綱
作者:
marc47 (思樂冰)
2021-04-22 13:49:00推,這樣徵信社偷拍,記者偷拍是否也違法,可以告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21-09-30 14:27:00仔細看還看的到陰囊
黑色熱褲搭配有點小麥色的長腿和屁股蛋 啊~~~嘶~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21-09-30 14:28:00是真的蛋蛋啦!
作者:
srwcc (老馬)
2021-04-22 14:55:00XDD
作者: Moish (This is Moish) 2021-04-22 15:33:00
真心覺得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21-04-22 15:47:00某版可以關了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2 16:00:00這法律要好好解釋,不然必定違憲
作者:
Lilyzoea6 (Lilyzoea6)
2021-04-22 16:06:00不錯啊 減少些喜歡騷擾人的噁男
作者:
activ (資深宅宅鄉民)
2021-04-22 16:07:00人帥真好,人醜關五年
作者: b3030 2021-04-22 16:29:00
幹gg了
作者:
ian10231 (小象硬梆梆)
2021-04-22 16:56:00這應該俗稱 醜男認證法吧?
作者: asel (asel) 2021-04-22 17:56:00
好耶 開個交友app就有賺不完的年終獎金了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4-22 17:56:00
帥哥幹到飽 醜男關到老
作者: arcc 2021-04-22 18:05:00
醜男死去
作者: holybless (D.) 2021-04-22 18:54:00
我只能跟飲水機說話了
作者:
uhawae ( 好 屌 )
2021-04-22 18:55:00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sorrybird (bb) 2021-04-22 19:51:00
以後追女生談戀愛更難 只要你不帥沒錢就GG了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4-22 20:34:00
這個法條一定像妨礙名譽一般被人濫訴
作者:
mark30204 (太多..太多了...)
2021-04-22 21:03:00人帥only you 人醜....
作者: toty1101 (低調.拖地) 2021-04-22 21:38:00
什麼鬼法
作者:
rodyguy (曙光破曉又一日)
2021-04-22 21:46:00為啥這法律違憲?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1-04-23 00:12:00很好,這法律下去,台女不需要工作了,只需要告人賺錢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哇賽,只要酸酸台女,就可以告了,爽,女權自助餐照這法的精神,應該把全部台男撲殺,就不需要這個法律了開黃腔都可以被告全力支持這法律過關,讓台灣的女權自助餐名揚國際
作者:
betapla (謎)
2021-04-23 01:04:00正常人也不會整天尾行跟蹤一個人啊,沒這麼嚴重
作者:
fuxk1209 (time means nothing)
2021-04-23 04:55:00出示特定資訊 例如說生日快樂
作者: ayenyayaya (ayenya) 2021-04-23 06:08:00
告訴乃論 已經被姦殺完了就無罪囉
作者: jimmyso (提拉米蘇) 2021-04-23 06:40:00
預防性羈押是什麽鬼?這違憲吧 一堆重案常常都在交保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4-23 08:02:00看來又是一個被告自證無罪義務的優質憑拳法制
作者:
maxsho (沉默的熊)
2021-04-23 11:00:00母豬要發大財了
作者:
li04 (li04)
2021-04-23 11:32:00比酒駕撞死人還重欸
作者: DK1121 (遊戲) 2021-04-23 13:40:00
有老爸靠山,除外是吧!?
作者:
fake (fake)
2021-04-24 01:32:00我就好奇了 法律條文也沒有限定性別 推文就自動代入性別所以其實你們也明白你們的行為是可能會讓人想告你們的是嗎?
作者:
sniper578 (I'll be with you)
2021-04-24 22:47:00你各位注意了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21-04-25 15:32:00心生畏懼?這個隨人說吧 這個法律笑死人了
被告的再上來講嘿 搭訕被拒絕就該滾了 一隻勾勾纏很煩人本來就該罰
作者:
gostt (99%男生)
2021-04-26 09:27:00台女條款
作者:
elelnino (elelnino)
2021-04-27 10:39:00台男巨嬰該社會化了
作者: qaz12453 (路人) 2021-04-29 18:20:00
不當追求定義上很好操作 各位屎定啦 正常男的也會被玩死吧…男生反告性騷擾的有多少 真的被性騷擾也不敢跳出來啦
最近一個女的死命要約我出去,還打電話騷擾,我能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