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養生館小姐做半套 老闆辯純的被判3個月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詹姓女子是市區忠孝路上一間養生館負責人,店內美容
師黃女去年12月晚上被警方查獲幫男客做半套,詹女稱店內只有單純按摩,不知黃女私下
做半套;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包廂隱密性低,男客全身赤裸,性服務會發出聲響,
易被外界察覺,認為得到負責人同意,黃女才會做半套,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詹女3個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40元。
詹女是該養生館負責人,去年12月11日晚上9點多,警方持搜索票進行搜索,查獲黃女在
房內幫客人做半套,收費1600元;詹女否認媒介黃女做半套,辯稱黃女應徵時,就告知店
內做純按摩,男客一開始來消費時是她自己來按,男客問有沒有「打砲」,她告知沒有,
後來男客指名黃女服務,她不知其私下有做半套。
男客說,他到養生館消費5次,前3次詹女按摩,他有問是否有做半或全,詹女說沒有,但
可以介紹晚班的黃女服務;他去找黃女服務,問有沒有做全套,黃女說沒有,把內褲脫到
腳踝做半套,1小時1600元;黃女說,男客要求她做色情服務,她說本店沒做種事,但男
客一直拜託,她按摩碰觸到男客下體後男客射精了,此事跟詹女無關,是男客私下要求。
法院審理時認為,詹女知悉男客想要性服務,沒有嚴詞拒絕反而指點男客詢問晚班黃女,
顯有媒介意圖,也沒提醒黃女男客曾開口要求性服務,而該養生館包廂隱密性低,半套時
男客全身赤裸,性服務中會發出聲響,易遭外界查覺,若非詹女同意,黃女不會甘冒被發
現的風險進行性交易。
法院審理時認為,詹女媒介留容女子與男客進行猥褻行為,危害社會善良風俗,犯後否認
犯行,參酌其犯罪時間不長,實際獲取利益有限,判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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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