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熟男利誘好友女兒「摸」兩把 元配反遭嗆「管好老公」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1-05-27 19:21:5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489463
2021-05-27 14:25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即時報導
莊姓修車廠老闆結婚34年,莊男看上吳姓好友的女兒,於是以每次1000到2000元代價,邀
吳女單獨出遊,讓他親吻、摸胸撫摸吳女下體,後來莊男元配發現兩人瞞著她偷來暗去,
氣炸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吳女是因金錢與莊男有不正當行
為,兩人應無感情牽絆,因此判吳女只需賠償2萬元。
判決指出,前年8月中開始,莊男就多次邀約吳女單獨出遊,每次兩人都會接吻、摸胸或
撫摸下體,莊男元配察覺丈夫行蹤有異後,找上吳女理論,未料卻遭吳女反嗆「管好你老
公」,後來吳女才坦承莊男多次約她出門至少10多次,因此認為吳女侵害到她的配偶權,
氣得提告。
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吳女坦承,她從小就認識莊男,曾到過他家10多次,每次莊男都
會主動和她聊天。2019年中開始,莊男就稱她是「地下情人」,兩人每次出遊,莊都會拿
錢給她,確實對莊男有「好感」。
未料吳女後來改口,稱兩人出遊都是被莊男所強迫,事後莊再拿錢引誘,交代她不能將兩
人事情告訴他老婆,才會反嗆莊男老婆管好老公,不要再來勾勾纏。
不過,法官調閱兩人通話紀錄,發現吳女稱被莊男強制猥褻的時間點,兩人事後又一起出
遊,加上吳女在偵查、審理時改口,因此不採信吳女說詞,因此認定莊男摸胸等行為都有
經過吳女同意。
法官認為,兩人的互動是建立在金錢關係之上,兩人應無感情牽絆,因此判吳女只需賠償
2萬元,可上訴。
作者: m122e (m122e)   2021-05-28 00:35:00
所以是莊男付錢給吳女,莊妻負責把錢收回來?
作者: qq0526 (@@)   2021-05-30 08:32:00
有個假破產的不是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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