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斤男按摩插入下體 女客嚇傻被帶到浴室啪啪啪
https://i.imgur.com/guzoKRF.jpg
女子在按摩時被按摩師帶進廁所性交,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提起強制性交告訴,未料反挨告誣告。(情境照)
2021/06/05 22:4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體重約百公斤的男子阿昌(化名)在媽媽的工作室當按摩師,去年替一名女客小惠(化名)服務,竟把手指頭插入其下體,見未反抗,加碼拉她進廁所啪啪啪。事後阿惠越想越不對,提起強制性交告訴,檢察官調閱監視器,未看到阿惠有不悅的反應,決定不起訴阿昌。阿昌則反告阿惠誣告,但台北地院認為不起訴只代表罪嫌不足,不代表違背事實,日前判阿惠無罪。
阿昌身高178公分,體重約百公斤,在媽媽工作室從事按摩工作,去年4月間,小惠登門消費,被按摩到正面時,阿昌開始揉她的乳頭,並用手指插入其陰道,她未反抗,阿昌竟拉著她的手到廁所,脫光衣服嘿咻。結束之後,小惠裸體出來拿眼鏡,再返回浴室沖澡,阿昌則在門外端茶給她喝。著衣完畢,阿昌送小惠出門。
隔天,小惠越想越不對勁,覺得自己只是去紓壓,原以為阿昌是不小心觸碰到乳頭,沒想到竟進一步把指頭侵入下體,當場嚇傻,身高只有158公分的她不敢反抗,無奈配合被拉進去浴室,一切跡象都像性侵,因而決定報案。
北檢調閱監視器,畫面顯示阿昌把手指頭插入小惠下體時未使用強制力,小惠也未反抗,2人一起進出廁所,亦未見阿昌有何勉強小惠之舉,且中途小惠曾獨自裸身從廁所出來回到房間拿眼鏡,再折返回廁所,並飲用阿昌所提供飲料後,始由阿昌陪同離開現場。
檢察官認為小惠與一般人被害後難再與加害人相處反應相悖,無法證明阿昌強制性交,予以不起訴處分。阿昌獲得清白,自覺名譽受損,反對小惠提出誣告告訴。
北院審理指出,小惠警詢時指訴阿昌與她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並無以任何誇大不實的用字遣詞,指控阿昌以何等方式違反其意願性交,只有客觀描述性行為前後的每一項細節動作,看不出有誣指阿昌強制性交的意思。
北院表示,縱使小惠並未以言行舉止表達不願意發生性行為,這僅可認為阿昌是在不知違反小惠意願下,仍對她強制性交,但無法反推小惠在性行為當下內心是完全願意的。
北院認為,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小惠虛構申告內容,亦未能證明她有誣告犯意,更不能因前案欠缺積極證據證明阿昌有強制性交犯行,就推斷小惠客觀上有虛捏行徑或主觀上有誣告犯意,評議後判小惠無罪,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59553
越想越不對勁終於踢到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