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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4:57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18歲的劉姓男子等4名男女及2名未成年少年,去年6月收留20歲有輕度智能障礙的離家女
子同住套房內,不滿她與少年傳曖昧等理由毆打施虐,命令她跪地,輪流坐在背上,還持
剃刀剃除頭髮、脫衣,喝令她裹棉被扮成和尚念經,甚至手戴塑膠袋持筆對她強制性交,
經母親送醫才脫離險境,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交、傷害罪等分處劉等4人7年10月至4月不等
徒刑,2少年則送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劉姓、張姓男子、林姓女子、許姓女子都是18歲至24歲左右的年輕人,及黃姓
、莊姓少年,去年6、7月間,同居在台南市中西區24歲張所租賃的套房內。其中,張是4
個月大男嬰的父親,去年10月12日清晨5時多照顧男嬰,但因哭鬧不休,張以手重擊頭部
,致男嬰昏迷1小時多醒來後又大哭,張再次握拳槌打額頭,致男嬰頭部兩度遭重擊送醫
不治,上月中旬才因殺人罪被判12年徒刑。
檢警調查,張收留劉等人,包括20歲有輕度智能障礙的離家女子,竟因該女子對黃姓少年
傳曖昧、不整理屋內等理由,藉故集體對她施虐,去年6月下旬,劉等人多次徒手毆打臉
頰,持鐵棍、手巾甩手臂、大小腿。
7月5日至7日間,劉等人不但拉扯女子頭髮,將頭部壓至小型瓦斯爐火源處,又用手指及
筷子捏夾其乳頭,且以熱熔膠灼傷右手。同時,命她跪在地上,手往背後背、頭抵在地上
,劉等人輪流坐在其背上,黃姓少年還右手往後上方拉,致女子右手骨折併橈神經受損、
急性腎衰竭、橫紋肌溶解症、頭部外傷併左耳流血。
除此之外,劉等人持剃刀剃去其頭髮,脫掉衣服,喝令她裹棉被裝扮成和尚模樣念經,並
在兩少年身上跳舞,甚至要她以手指、筆及牙刷套自慰,劉再手戴塑膠袋持筆及牙刷套,
對她強制性交得逞。女子不堪受虐,自套房逃跑時,被劉等人出手拉回,且掐住脖子,並
為防止她呼救,恫稱「不准報警不然要你的命」,且要求女子交出皮包。
女子離家後,經通報社工曾赴該套房訪查,許女要求她躲在陽台,一行人擔心社工持續查
訪,乾脆聯絡母親探視後帶回,發覺其身體狀況有異,將她送醫急救,緊急開刀後才脫離
險境。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劉等4名男女坦承犯行,林女、張及許女3名男女與被害人和解,
共計賠償53萬元,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
合議庭認劉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處有7年6月,又犯恐嚇取財罪,處7月,應執
行7年10月。張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傷害罪,處8月。林女及許女犯共同傷害罪,分處4月
、7月徒刑,均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