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導竟是時間管理大師!清晨午休校內激戰13歲女學生 下場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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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某國中一名已婚蔡姓班導師,在妻子懷上第二胎期間,竟和班上一名13歲女學生爆發不倫戀,2人交往期間利用清晨上課前及午休時間,在校內的音控室嘿咻,後來少女因使用班導贈送的手機被母親發現,這段師生畸戀因而曝光,蔡男也挨告,法院一審查出2人共計嘿咻3次,日前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蔡男3年6月,可上訴。
據了解,這名班導在事發後已離開學校,為了養家,已轉行在有線電視做業務工作。
這起師生畸戀發生在南台灣一所國中,已婚的蔡姓體育老師在去年代理擔任班導時,與班上1名13歲女學生因朝夕相處而發展成戀人關係,2人於去年10月30日中午12時30分午休時間、11月間某日及同月20日的早上6時40分上課前,三度在校內的音控室內發生性關係。
兩人原以為這段畸戀不會被發現,沒想到少女某天在家,被母親發現正在使用一支不是父母買的手機,追問之後,驚覺是班導所贈,並從手機內少女與班導的LINE及臉書Messenger對話,赫然發現兩人正大談不倫戀,還發生3次關係,立刻通報校方並報警。
法院審理時,班導坦承與女學生交往,並在校內發生3次性關係,與少女說詞相符,法官再依2人Line、臉書Messenger對話內容、醫院診斷紀錄等紀錄,認定班導明知女學生年齡還與她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酌,班導於案發時已30多歲,已婚育有一子女,且第二胎將出生,本應謹守師生及男女分際,卻逾越師生倫理與少女交往,還大膽利用平日上課前、午休與少女性交,惡性非輕,審酌班導侵害少女身心及人格發展,雖認罪但未與少女父母和解彌補傷害,另考量他案發後已離開教職從事有線電視業務工作,還要扶養妻小、父母及行動不便的哥哥,因此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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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的教職換三次跟未成年嘿咻... 不划算啊
以前的志願 當女子高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