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昏睡遭熟客性侵 怒問「為何睡我」!他竟答:又不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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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控遭熟客下藥性侵。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傳播妹兩年前坐檯時,接受熟客余姓男子的邀約,外出到KTV唱歌,又到摩鐵開趴、喝酒歡唱,卻在意識不清時遭余男性侵,由於傳播妹體內驗出6種藥物反應,余男因此被檢方認定下藥性侵,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根據傳播妹事後曾line余男怒問:「為何睡姦我?」余男竟說:「又不是第一次。」認定余男性侵,但因雙方並未針對下藥部分爭執,因此只認定余男趁傳播妹昏迷性侵,考量雙方以30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3月,可上訴。
2018年7月21日凌晨0時許,余男與7名友人找這名傳播妹坐檯陪唱,接著邀約傳播妹到外面的KTV續攤,到了凌晨3時許,眾人又轉入一家摩鐵開趴,余男一度中途外出約30分鐘,返回後,拿一杯飲料給已酒醉的傳播妹喝下,傳播妹因此昏睡,醒來後驚覺被性侵,回家告訴表哥,表哥趕緊帶她報警並驗傷。
由於醫院鑑定發現,傳播妹體內有6種不明藥物反應,台中地檢署調查認定傳播妹遭余男下藥性侵,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余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余男出庭仍辯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願,他說,原本雙方說好嘿咻價碼1萬元,但傳播妹事後加價到5萬元,他拒付才被告。但說法遭傳播妹否認,她證稱,1萬元是坐檯費,且雙方並未談及性交易,她也沒有要5萬元。
傳播妹並拿出雙方Line的對話訊息,證明她事後問余男:「你為何睡姦我?」余男答:「我們倆又不是第一次」、「我把你當朋友。」她怒反問:「你都睡你朋友?」、「怎麼可以趁我意識不清的時候睡姦我?」余男答:「我猴急了嘛。」再加上傳播妹也在對話中向余男討坐檯費,余男最後透過友人匯了1萬5600元給她,法官因此採信傳播妹說法,認定余男性侵,但因訊息看不出雙方有爭執下藥一事,因此一審僅依乘機性交罪判余男3年6月。
余男不服,提起上訴,並願以30萬元與傳播妹和解,先支付10萬元。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雖余男仍未坦承犯行,但已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改判他3年3月。仍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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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堆男的搞到最後變花大錢打砲...
睡姦 想到大貓系列.. 不知到大貓關出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