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zJapan (Japan)
2021-07-12 13:58:06獨家|19歲清秀女交友軟體追愛 男大生跟她「連結」後回應1字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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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1名就讀三年級林姓男大生(21歲),透過交友軟體Tinder,結識了19歲的小雅(化名),2人配對成功後火速相約見面,孰料林男在約會後,先在河堤趁四下無人時強迫小雅口交,接著又載往摩鐵性侵,被害的小雅離開後,急忙去警局報案。而林男到案後,向警方坦承雙方有發生性關係,卻強調有經過女方同意,喊冤說應該是小雅離開前曾問他「這是不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他只回答「是」,可能因此遭對方心生不滿才憤而提告,不過警方訊問後仍依妨害性自主將林男送辦。
19歲的小雅長相清秀、個性單純,今年1月時聽閨蜜推薦交友軟體Tinder,可結交優質異性,讓一直渴望戀愛的小雅動心不已,回家火速下載後就滑起手機,當天晚上就和21歲的林姓男大生配對成功,2人交換聯絡方式後,越聊越開懷又感覺意猶未盡,林男便主動發訊邀約,希望晚點可以立刻出來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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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表示被林男帶到這處堤外公園強迫口交。突發中心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小雅雖然遲疑了一下,但仍抵不過好奇心,便答應晚上10時在台北車站碰頭,見面後,兩人聊了半個小時,發現時間已晚,林男便開口提議,「要不要改去其他地方走走?」小雅點頭答應,便由林男騎著摩托車載著小雅,一路往雙北交界的河堤方向騎去。
小雅說,到了河堤的公園,兩人坐下來聊了一會兒,林男見四下無人,竟露出狼樣,趁小雅不備,使勁將她脖子勒住,要脅替自己口交消解慾火,受驚嚇的小雅搖頭不從,林男此時竟恐嚇:「如果妳不幫我,我就不讓妳回家!」小雅擔憂自身安危,只好強忍著內心恐懼,替林男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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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騎車載女網友到橋下的河堤公園約會。突發中心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沒想到事情還沒結束,因為色慾薰心的林男,竟又把小雅載往附近一間汽車旅館,原本小雅想伺機求助,卻不敵力氣大的林男,進房後還被林男強脫全身衣物性侵得逞,直到林男完事後洗完澡,兩人在凌晨2時許才退房離去。
林男載小雅回家的路上,小雅顧慮讓林男知道自己住家地址,恐怕會有人身危險,便隨意亂指住家附近的超商,就趕緊下車離去,隨後跑到警局報案提告。警方獲報後找到林男,但林男坦承2人確實是網友關係,可是澄清當天是女說不想太早回家,想要出去晃晃,兩人才一起去了河堤。
對於女方控訴性侵,林姓男大生向警方喊冤,「當時夜已深,兩人聊得氣氛正好,小雅突然開口要求抱抱和親親,自己也欣然同意」,林男接著說,「兩人因此就去了汽車旅館,也自然的發生了那件事」;但是對於小雅控訴林男暴力性侵,還讓她脖子出現紅腫印記,林男緊張地否認施暴,只說可能是勾肩搭背時,不小心留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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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指控林男載她到汽車旅館,強脫衣後性侵得逞,因此到警局提告性侵。突發中心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林男回憶,當天送小雅回家時,小雅還問了一句,「這是不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呢?」林男沒想太多,只點頭答「是」,表示兩人以後不會再見面了,因此林男研判,應該就是這句話引起小雅不滿,導致她想報復,不過,即使林男如此解釋,警方偵訊後仍須依妨害性自主罪,將林男移送地檢署偵辦,以釐清實際案情。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家暴官李修度表示,年輕男女身處網路虛擬世界中,容易失去警戒心,若在資訊不足且缺乏自我保護的情形下,與陌生網友見面,很可能遭受欺騙或傷害,甚至事後也無從得知對方真實身分。
因此警方提醒,如果與網友相約見面,建議一定要選擇人多、熱鬧的公共場所,最好請一位友人同行,或是告知家人去處,盡可能避開深夜約會、飲酒等易讓人陷入危險的情境之中,才能保護自身安全。(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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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先帶被害女子到堤外公園,趁四下無人強迫口交得逞。突發中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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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騙砲啊...
是說.. 標題說清秀.. 男生卻不想再見面... 應該是不夠正
來研究Tinder怎樣用....
作者:
linjim86 (linjim)
2021-07-12 14:02:00有紅腫印記這個事實沒上標題,男方單方面說的對話內容卻上標題?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1-07-12 14:30:00光女方問那句就告不成了
作者: d2741554 (iak) 2021-07-12 14:33:00
女的太猴急了
作者:
fegu (詠棠)
2021-07-12 14:34:00人帥真好
作者:
buslover (SingleForever)
2021-07-12 14:38:00一定不正
作者:
jbmn (風情)
2021-07-12 15:27:00永和 中正橋下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21-07-12 15:48:00都在河邊了,怎麼不去體驗一下青紗帳
作者: fruck66 (野球小男) 2021-07-12 16:25:00
屌沒洗直接生食耶 真噁
作者:
XP1 (WindowsXP)
2021-07-12 17:20:00不想檢討被害人,但是有一個bug。要去旅館開房,一定要從櫃檯從來沒聽過不經由櫃檯交錢拿鑰匙,可以從外面直接跑進房間的這一路上也是「騎機車」,如果被關在車裡,這可以理解。整路都不求救,男方從櫃檯交錢,取鑰匙,那女生在旁邊作啥?檢討被害人,這不是一個好的做法。但是這裡面bug很多啊....「完事後,林男洗完澡,直到凌晨2點離去」有幾小時的bug
作者: asdfzx (nbtgf) 2021-07-12 17:29:00
告得成嗎?
作者:
pi0901 (子虛烏有)
2021-07-12 17:39:00男生真的要準備行車紀錄器
作者:
NingK (檸~)
2021-07-12 18:44:00這年頭只要報案就是新聞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21-07-12 19:06:00就算告不成也要一直跑法院,運氣差點,遇到了恐龍法官那就準備背「性侵前科」了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21-07-12 19:22:00一定帥爆
作者:
zss40401 (Mr. NeverDie)
2021-07-12 21:41:00一定是龍,不然男的沒道理不pre-bookingㄏ
作者: jakewu1217 2021-07-13 00:35:00
男的應該姓田不是林吧
作者: guasooo (流氓) 2021-07-13 05:10:00
我叫你吹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1-07-13 11:32:00
標題要幾個字一樓才爽?
作者:
sharmans (sharmans)
2021-07-13 12:33:00告不成吧?
作者: nic1248 (小鮮肉) 2021-07-13 15:45:00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sos14422 (Murphy)
2021-07-14 10:25:00女方說法也是有可能啦
作者:
pili0830 (james)
2021-07-14 20:21:00進出旅館的畫面可以證明是不是強迫的
作者:
adoko (bigren)
2021-07-17 00:47:00你各位男生離開旅館自己先跑警局說被強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