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1-07-29 15:20:3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633694
2021-07-28 15:19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一名17歲少女母親為了討好盧姓男友,2018年8月在飯局中喝醉,3人到汽車旅館休息,盧
趁少女清理母親嘔吐物時,強行摸少女胸部及臀部,少女驚惶失措逃逸報警,少女母親事
後默認「很愛盧男....才故意喝醉製造機會」,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
判盧10月徒刑,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宣判,駁回上訴,可上訴。
少女指控,2018年8月,盧帶母女出去玩,媽媽喝醉了,所以留下來旅館照顧媽媽,在旅
館為媽媽清理衣物時,盧突然伸入衣服解開內衣,一度無法掙脫,抓她胸部,還說「胸部
怎麼那麼大」,盧脫到只剩件內褲,當時媽媽在床上睡很死,她趕緊逃離房間,並打電話
告知朋友,因怕媽媽擔心沒有即時告知。
少女說,未料之後回到嘉義租屋處時,向媽媽告知被摸胸部,她似乎早已知情,也發現媽
媽與盧的微信訊息「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給你機會,為什麼你把她嚇跑」,她質問媽媽為何
故意喝醉,媽媽竟回「很愛她男友,所以只能答應...還說盧男要求女兒當女友」。
少女隨即在外婆、姑姑下陪同下報警,盧辯稱,當晚在餐廳吃了3小時飯後,他和母女3人
到一家汽車旅館,他躺在床上睡著了,醒來後只發現女友,少女則去同學家,之後他還與
女友到桃園高鐵站,拿5千元給少女。
嘉義法院合議庭審酌,少女並無陷害動機,且證人證稱少女遇到事情怕媽媽擔心,也聽說
盧有黑道背景,不敢貿然報警,事後也沒請求賠償,但證人都第一次看到開朗活潑的少女
第一次這樣痛哭,根本沒必要說謊。
合議庭認為,少女母親也坦承,出家在南投偶遇盧男,當時因緣喜歡他才還俗,盧要她做
任何事都答應,可見少女母親因極愛盧,有袒護之情。盧為少女母親男友,不知潔身自愛
,竟先後強行撫摸胸部,以下體磨蹭屁股等猥褻行徑,依兒少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