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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已婚人妻外遇低收男 夫請求賠百萬判賠46萬
17:34 2021/08/03 中時 林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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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葉姓貴婦捨棄身家4000萬的丈夫,與低收入戶小王交往,法院認為葉女與小王損害
丈夫權益,判兩人賠償46萬元。(林欣儀攝)
台中市名下資產逾4000萬的楊姓男子,與葉姓妻子共同育有2個孩子,他懷疑妻子2年前開
始與中低收入的江姓男子交往,兩人交往甚至已逾越朋友分際,導致他名譽、精神飽受折
磨,向江、葉提出百萬元賠償,台中高分院衡量雙方身家財產,判兩人應賠償楊男45萬元
。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與葉姓妻子於2003年3月結婚,兩人並共同育有2個孩子,而江姓男子
明知道葉女已婚,兩人卻仍於2019年開始交往,葉女甚至為此還曾要求離婚,並於2019年
3月離家、獨自在外租屋,可說是拋家棄子。
楊男還曾發現江男在葉女的租屋處且行為逾越正常男女分際;而江男的陳姓妻子也曾於去
年4月間,發現江男與葉女在中興新村約會。楊男對此感到忍無可忍,認為妻子與江男經
常外出過夜、出遊,已造成他名譽、精神上重大打擊,使得他必須吃藥控制情緒,向兩人
求償百萬元。
彰化地院一審判決江、葉須賠償楊男46萬元,但兩人不服、提起上訴,江、葉並辯稱,楊
男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他們一起出遊,卻無法證實兩人間有發生性關係,且楊男名下資產
超過4000萬元、前年年收入也高達85萬多元,反觀江男名下只有1台車,更是低收入戶,
實在無力賠償46萬元。
台中高分院則審酌江男、葉女行為對楊男造成的傷害程度,認為兩人連帶賠償46萬元實屬
合理,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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