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大叔買飲料伸鹹豬手襲臀 代價罰3萬元
2021-08-08 08:22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52歲王姓男子被控於今年6月,見女被害人在台南市一家飲料店點購飲料有機可趁,涉嫌
以手觸摸她臀部,女被害人不甘被辱,報警法辦起訴。台南地院依王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判處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說,王於今年6月1日8點53分,在台南市一家飲料店前,見女被害人面向店內點購飲
料有機可趁,乘她來不及抗拒,上前以手觸摸臀部1次得手。女被害人事後報警法辦起訴
。
法官審酌,王不思自制,僅為逞一己之私欲,即乘告訴人毫無防備、不及抗拒之際,觸摸
她臀部,顯見王無視法紀,亦缺乏對他人尊重觀念,所為使告訴人感受驚嚇、不適及不安
全感,復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善良風俗,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可,量處罰金3萬元,得
易服勞役,以一天折算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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