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1-09-01 23:05:14新聞標題:性侵傳播妹致輕生重傷亡
2男各判刑12年、13年定讞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Q981Wb
新聞內容:
2021/09/01 11: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40歲男子洪大川與35歲男子郭全佑,4年前
趁傳播妹A女酒醉昏睡之際,帶去摩鐵輪流
性侵,A女事後兩度輕生,重傷癱瘓後離世
,法院一審、 二審皆依「乘機性交罪致人
自殺而重傷」罪,將洪男判刑 12年、郭男
判13年, 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無誤,駁回上
訴定讞。
民事方面,新北地院一審去年判2男應連帶
賠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 2017年12月9日晚間,從事業務
工作的洪男及郭男,透過經紀公司介紹找來
傳播妹A女,到KTV唱歌及飲酒,A女當天喝2
杯酒後,意識就開始陷入模糊昏睡, 2男將
她扶進摩鐵,輪流性侵。
A女事後2度輕生,因此重傷癱瘓、無法言語
, 2018年8月因行動不良、飲食困難、食物
嗆到,引發嘔吐、呼吸道食物吸入阻塞,導
致窒息死亡。
洪、郭2男辯稱並未性侵A女,認為 A女輕生
與他們無關,重傷、死亡結果也與他們沒有
因果關係,但歷審法官都不採信,並認為 2
人不法侵害A女性自主權,致A女輕生致重傷,
各重判12年、13年定讞。
心得:
毀了對方的一生,判個12年、13年,假釋之
後改個名字又是二尾活龍,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