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不滿足!嫁牙醫又劈牙醫 出軌6年挨告通姦9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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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姓牙醫發現劉姓妻子長年劈腿馬來西亞籍彭姓牙醫。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https://i.imgur.com/JffOzFt.jpg
台北市一名劉姓人妻2012年嫁給李姓牙醫生育1子,
沒想到婚後隨即外遇另名彭姓牙醫,還承租仁愛路套房暱稱「VT」當愛巢,
李男直到2018年家中錄音機意外錄到劉女、彭男曖昧對話,驚覺妻出牆,
進一步查閱妻手機發現「爽到快尿出來」等大量鹹濕對話,才知戴綠帽6年,
憤而離婚並提告劉女、彭男通姦903次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2人姦情屬實,
但無法證明903次,判劉女、彭男連帶賠償50萬元。
李男提告主張,他2018年9月偶然錄到劉女、彭男對話後,劉女承認出軌,
但辯稱只發生3次性行為,後來劉女交出通訊軟體LINE對話記錄,
光是在2016年到2018年間,2人就有大量鹹濕對話如
「在VT比較輕鬆」、
「可以換制服,還可以換姿勢」、
「我想要買情侶睡衣放VT」、
「每月月經走了要立馬通知我」、
「抱著你就想啪啪」、
「看到你就想啪啪」、
「明天下班來找你啪啪」、
「雖然雞雞老了、但還是天天要」。
李男看了勃然大怒,2018年10月直闖彭男工作的診所要求談判,索賠2000萬元,
並與劉女協商離婚,2020年2月調解成立正式離婚。
李男並提出通姦罪刑事告訴,
但檢方認為李男在與妻子協商離婚時已同意「宥恕」而喪失告訴權,處分不起訴。
李男再提民事訴訟,
主張劉女、彭男2016年至2018年計707天的對話紀錄回溯兩人見面天數為278天,
因此依此比例計算,李男、劉女2012年結婚至2018年姦情曝光共計2297天,
期間劉女、彭男估算碰面903次、發生903次性行為侵害他配偶權,
因此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
另外劉女在談離婚時同意按月給付1萬5千元分攤房租但積欠10萬5千元,也請求給付。
劉女出庭抗辯,李男在離婚談判時同意「宥恕」,因此檢方也不起訴,
903次性行為的計算方式也不正確,另外積欠的房租元,
因為劉男在談離婚時曾同意返還聘金與度蜜月花費等共36萬元,
所以10萬5千元應該已經抵銷,請求免賠。
馬來西亞籍的彭男則抗辯,他不知道劉女有婚姻,
因為他聽劉女說坐月子的時候已經與李男離婚,只是因為顧慮小孩沒有對外公布,
不是故意侵害李男配偶權,請求免賠。
法官審酌,「宥恕」是《刑法》修正前關於通姦罪的特殊規定,不等於拋棄民事請求權,
李男仍有權利向劉女、彭男侵害配偶權行為索討精神慰撫金賠償,
不過李男提出的903次計算方式缺乏依據,不予採納,
但仍認定劉女、彭男有侵害李男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彭男依其智識經驗應該也能查證劉女婚姻狀況而至少負有過失,
判決應連帶賠李男50萬元,另外劉女應給付積欠房租10萬5千元。
可上訴。
(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