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被摸胸卻說「做的比較硬請包涵」
女控上司性騷判無罪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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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移民署某單位陳姓主管,2015年被控和一名剛
到任不久的女公務員約會,至西門町的網咖開
包廂看電影,趁機摸胸部還拉開衣服親吻乳頭
,女子事後告他性騷擾,檢方起訴,但台北地
院認為在播放1個多小時期間, 女方都沒有明
確表示拒絕,還說自己胸部「是做的,比較硬
,請海涵」,判陳無罪。可上訴。
被害女子指控,她當時剛分發到單位受訓,經
同事介紹相識其他部門的主管陳男,多次外出
約會,同年6月13 日中午相約到西門町吃飯後
,前往網咖開包廂看電影,陳男卻趁獨處時對
她毛手毛腳,先是摸她胸部,她嚇得愣住不敢
動,陳男得寸進尺拉開她的衣服親吻胸部和乳
頭,她原本不想把事情鬧大,數月後覺得不應
姑息,決定提告強制猥褻。
陳男承認有摸胸,但辯稱兩人當時在交往,並
未違反意願。台北地檢署原本不起訴,經再議
發回續查後,檢方依性騷擾罪嫌起訴陳男。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說當天2人都非常 HIGH
,在包廂中先接吻,吻之前他有詢問女方意願
,她有點頭,親吻一段時間後他開始摸她胸部
、再吻胸和乳頭,她還說「我胸部是做的、人
工的,比較硬,觸感不好」,要他多包涵,女
方也有抱住他,完全沒拒絕之意,且包廂是半
公開的空間,她若不願意可立即呼救。
被害女說她當時嚇傻了,整個人楞愣住,害怕
到無法呼救,陳男一直重複摸她,她覺得很難
熬;她又說,她當時剛考上公務員,怕得罪陳
男會影響她的訓練成績和未來工作,才不敢反
抗。
北院合議庭調查,案發長達 1個多小時,也非
密閉空間,被害人皆未明確表達拒絕也未求助
、離開,還和陳男討論隆乳、請對方包涵,不
合常情;陳男也未以權勢壓迫她,女方說不要
之後,他也立刻停手,未以強制脅迫或權勢逼
迫女子就範。
且她案發後封鎖陳男的LINE,還曾在受訓同學
的LINE群組中說陳男「先透過那個約僱的認識
我,叫我不要告訴任何人」、「故意不告訴我
這個豬哥離過婚又有小孩,騙我說他沒結過婚
」,合議庭因而認定女子可能因覺被欺騙感情
,才會時隔數月轉變態度提告,依事發地點環
境、被害人反應、過程手段,認定陳男未構成
性騷擾,判無罪。可上訴。
心得:
該怎麼評價?也是有可能剛考上,怕鐵飯碗不
保?不過新進公務人員似乎要改為確定提撥制
,鐵飯碗生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