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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 10:02 聯合報 / 記者尤聰光/台東即時報導
台東一名曾姓現役軍人在友人家飲酒過後,竟闖入友人家2樓屋內性侵1女子,一審依侵入
住宅強制性交罪判6年有期徒刑。曾不服上訴,二審辯稱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對酒後行
為難以控制,因符合減刑條件,不過,法官不採信,改判7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
判決書指出,曾男於108年11月9日休假時前往友人家飲酒,席間見同桌1成年女子不勝酒
力返回友人住處2樓休息,曾趁友人送客不在家,未經同意闖入友人家2樓,並違反女子意
願性侵得逞,友人返家聽聞女子呼救聲,見狀報警處理。
案經警方受理偵辦,檢察官起訴,一審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6年有期徒刑。曾不服判
決上訴花蓮高分院。二審審理時,曾辯稱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對酒後行為難以控制,對
於事發經過都不太清楚,是他喝最多最醉的一次,認為符合減刑條件。
法官調查,曾雖提出醫院鑑定報告,不過,傳喚相關證人都證稱當時曾有醉意,但不影響
行動能力,且法官認為曾若酒後行為難以控制,當下還能知道友人不在家,還能走進屋內
2樓,顯見曾喝酒後記憶力及判斷力未因飲酒而受損。
法官認為曾犯罪後推諉卸責並稱其酒醉而無辨識行為能力,不足採信,雖與被害女子和解
,且曾犯案時為現役軍人身分,侵入住宅對女子強制性交,其犯罪情節,即無顯可憫恕之
處,因而原判決撤銷,改判7年2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