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恐怖前男友藉口給泰迪熊 侵入前
女友住宅先痛毆再性侵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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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陳男藉口給泰迪熊布偶,進入前女友住處要求
幫洗澡、上床被拒,竟卯起來暴打女友,同時
不顧女方拒絕硬上得逞。士林地院痛批陳男為
逞獸慾性侵女友,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另涉傷害與侵入住宅部分,分別判刑 3月、拘
役20日,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年8月6日晚間 7時許,陳男登門就
要求前女友為他洗澡並求歡遭拒,接著被要求
還款5萬元,2人因此發生衝突,陳男非但掐住
女友頸部,還壓制在牆壁、地面並亂打一通。
過程中,陳男打電話給前女友現任男友,質問
對方是否曾經表示不用還款,被害人見狀立刻
呼救,電話卻遭陳男馬上掛斷,隨後被帶往陳
男暫停在附近的車內性侵。
陳男到案後否認所有指控,他說只有跟前女友
聊天,談到金錢糾紛時,他打給前女友的男友
卻遭阻止,2人之後很自然地發生性關係,「
而且我的右手受傷,不可能打女友」。
士院認為,被害人對於受害時間、地點,以及
如何受害,從警詢、偵查到審理均明確證述,
又有診斷書與傷勢照片,故認定陳男確實犯罪
,審酌他否認性侵、傷害,僅承認侵入住宅等
犯行,依法宣判。
心得:
台男有夠落漆,插不到就用打的?又打又插?
右手受傷不可能打女友,這種答辯是要講給鬼
信逆啦?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