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突拎條魚回家 老公嗅出「腥味」!一查驚覺她被房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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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60多歲婦人阿芳(化名)平常不太買魚,去年突然帶著一尾石斑魚回家,隨口說
是朋友送的,丈夫起疑開始調查,偷錄電話又跟蹤,發現結婚40幾年的妻子,竟和菜市場
擺攤賣水果的房東阿強(化名)到旅館打炮,阿強還教人妻「沒證據都不要說,通姦無罪
啦!」人夫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判2人須連帶賠償人夫25萬元。
判決指出,阿芳與丈夫結婚42年,去年一反常態,經常出門,也不說去哪裡,某日她還拎
著一尾平常根本不會買的石斑魚和高價水果回家,丈夫問她哪來的?她一緊張就說:「朋
友送的。」丈夫直覺有鬼,吩咐兒女要隨時盯著媽媽看她去哪裡。
每次阿芳走路出門,丈夫就偷偷跟上,果然看見她坐上菜市場水果攤老闆阿強的汽車或機
車。去年6月,他偷看妻子手機,發現阿強與她有密集的通訊軟體對話,阿芳曾擔憂地說
:「他們已經跟蹤我們半個月了啊!」阿強回說:「我們2 個去打砲,他們去拍我們喔?
」阿芳回答「對啊!他們拍外面,拍我們進去的時候。我跟你說,他們都有錄音,明天要
放給我聽,說你跟我的事情,四周圍都有人在偷監視。」
沒想到阿強老神在在,告訴阿芳:「有證據再說,沒證據都不要說,通姦無罪啦!」阿芳
憂心家人一直調查她,阿強則再三保證「會低調一點」,還教她記得把通聯記錄刪掉。
由於兩人還是房東、房客關係,阿強還跟阿芳說:「房租如果不要給我沒關係,如果要用
(指性行為),1 次4000抵房租費。」並吃醋阿芳與其夫床第之事,要求「不要給他(丈
夫)幹妳。」
丈夫看到結褵42年的妻子讓他戴綠帽,氣得對她和阿強提告求償100萬。
阿強被告後否認姦情,稱兩人只是在聊天開玩笑,阿芳跟她丈夫婚姻生活美滿,他只是和
阿芳通電話而已,沒有侵害到其夫的配偶權。但法院開庭時阿芳招了,她坦承被阿強「騙
約出去」,去年4月第一次開房間,後來又上床很多次,詳細數字她記不得了,「要賠多
少慰撫金由法院決定」。
高雄地院審理時勘驗兩人對話,認為阿強談到「打炮」、「通姦無罪」,還要求阿芳告訴
他對方掌握什麼證據,與阿強抗辯兩人只是聊天、開玩笑不符,因此認定他和阿芳有逾越
男女分際的交往,侵害人夫配偶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郭芷余/高雄
報導)
心得:60多歲人妻跟房東嘿咻一次抵4000房租,是房東太盤還是人妻技巧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