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1-11-09 20:10:06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77401
2021-11-09 13:25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19歲吳姓大學生認識高中少年A男,兩人去年6月17日中午約好翹課,跑到柴山「秘境沙灘
」踏浪,兩人不僅合拍裸照,吳男還企圖進一步發生關係,因A男大力反抗而未得逞;A男
受到驚嚇後回到學校求助輔導老師,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性侵未遂罪、拍攝猥褻行為電
子訊號罪,合併判2年,但考量他與少年和解,緩刑5年,要進行240小時勞務及參加2場法
治教育。
判決指出,吳男在網路結識A男,兩人約好到柴山的秘境沙灘,到場後吳男見四下無人,
邀約A男合照,還要求A男把內褲脫掉「全裸」;由於附近沒人,A男擔心不順從吳男需求
會遭到不利,配合走到海中,全裸合照留念。
只是兩人上岸後,吳男還不滿足,想進一步與A男發生關係,趁機會「走後門」被A男大聲
拒絕,兩人結束這場午後約會後,A男迅速穿上衣服逃離這片海域。
回到學校後,回想海灘的經過,向輔導老師求助「報警家長會知道嗎?」「原本只是約來
海邊拍照,後來開始對我做一些有的沒的,我也一直反抗」。經過好友、輔導老師勸說,
A男決定鼓起勇氣報警。
吳男到案後辯稱,他是向A男說來拍照,雖然很猶豫答應,但他也有說好,後來追問可不
可以發生性行為,他也有勉強說可以。
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根據吳男在偵查時的說法,發現他曾供述當時已知道A男不
開心,因為A男態度猶豫,沒有正面答覆,他又被慾望沖昏頭,才會繼續做;因前後供述
不依,因此不採信吳男說法。
法官根據A男的驗傷報告,內褲驗出吳男的DNA,因此認定吳男曾企圖性侵A男,加上兩人
裸照未刪,還留在吳男手機裡,因此依引誘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性侵未遂
罪判吳男有罪,可上訴。
作者:
okderla (ok的啦)
2021-11-09 20:13:00到甲甲勝地哪有不打炮ㄉ道理
作者: frog71520 (青蛙大叔) 2021-11-09 20:37:00
甲上
作者:
andken (小小香蕉)
2021-11-09 21:06:00泌莖探險
作者: lys82456 (藍貓) 2021-11-09 21:08:00
傑哥不要
作者:
rukawa28 (壽豐臣秀吉 是也)
2021-11-09 21:58:00想要建立身後的友誼吧
作者: ac8628 2021-11-09 22:17:00
私甲勝地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21-11-09 22:36:00甲甲不要玷污山林好嗎
作者: greeenbag (格林爸鴿) 2021-11-10 00:21:00
這就是甲山林典故吧
作者: RognerLiu 2021-11-10 01:05:00
又是甲在搞鬼
作者:
fxxkmt (alien)
2021-11-10 02:29:00聽話!讓我看看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21-11-10 04:00:00甲山林,城上晟
作者:
c780412 (煌)
2021-11-10 04:52:00他有喊杰哥不要嗎0..0
我現在看到這種的都会下意識看一下id是不是F什麼的56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21-11-10 10:19:00
真的是禍源甲...
作者:
han7788 (愛靠北)
2021-11-10 11:41:00好甲
作者:
sdamel (=ˇ=)
2021-11-10 15:11:00奇怪我看的片片有個阿姨去海灘到處吸每個看上眼的阿伯尿尿的地方,最後還吸出名望了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21-11-10 16:42:00嘔嘔嘔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1-11-10 20:05:00甲鬼甲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