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覺得這個世界離自己好遠,我就像一片漂浮在水面上的葉子,靜靜地看著這個世界的
荒謬,彷彿自己不曾存在過,如果能夠繼續這麼漂著,似乎也是不錯的事情。
我是一個廢話很多的女人,沒有重點的那種,說起感興趣的事情時,總是滔滔不絕的,像
要把這輩子都沒說過的話講完一樣,也喜歡寫著沒人看得懂的話,「你可以講重點嗎?」
是我歷任男友們最常問我的一句話,於是,我漸漸明白,講話漫無目的會流於碎念,在這
個世界是不被允許的。
直到我遇到了O。
我喜歡他專注看著我的神情,從來不會露出不耐煩的表情,認真的傾聽我所說的每句話,
卻又在適當的時候,給出最貼切的回應。
更喜歡他在進入我時的姿態,深深淺淺的,發現自己呻吟的太大聲時,就會吻上他的嘴,
讓聲音在他的嘴裡化掉。
O喜歡傳教士,而我喜歡把腿盤在他的腰上,太過刺激的時候,就會用手打他的大腿,O是
我的忠實讀者,所以他知道,這時候千萬不能停下來,最好再更用力、更深入些,而我就
會把腿夾得更緊些、讓吻更深點,最好是兩個人都無法呼吸的那種。
每次和O碰面後,我就會在記事本上畫個笑得很傻的貓臉,「如果不滿意了,就畫哭臉吧
!」O這麼對我說過,但他不知道的是,對我來說,即使僅僅是一個吻、一個擁抱,還有
他專注的神情,都是種值得細細回味的過程。
O很喜歡我,更喜歡我的文筆,會認識他是因為他看了我的貼文,接著發揮鄉民的肉搜精
神,把我過往的文章都看了一遍,很仔細的那種,最後,他鼓起勇氣寫了一封站內信給我
,非常有誠意的,從那封信裡,我便發現他讀透了我,但書信往來一兩封後,懶人如我,
就不回信了。(親愛的O,你要知道,回那麼正式、文來文去的信,要死很多腦細胞的)
過了好一陣子,O又突然寫信給我,自我介紹了一番後,說要約我吃飯,想當然,我是不
會回信的,隔天,他又寄來一封信,很有誠意的附上自己的名字和LINE ID,出於好奇的
我,居然加了他好友。
就像所有劇情的發展一樣,一開始是一見如故,接下來是相見恨晚,然後便是順理成章了
。
有一天,O問我,如果在十年前,我們便相遇,是不是會跟現在一樣呢?我說,或許不會
,因為那時候的我渾身都是刺,沒辦法好好跟他相處的。
「但我一開始就喜歡十年前的你啦,一路讀來越來越喜歡。」他笑著說。
「在十年後,喜歡十年前的我,你要不要找個時光機去找那個比較年輕的我?」好吧,我
知道這一切都很繞舌,但事實似乎如此。有時候我會想,O究竟喜歡的是現實世界裡的我
,還是在網路上、住在文章裡的那個我。
我喜歡O,喜歡他的體溫,喜歡他比我還滑嫩的皮膚,喜歡他笑著說自己的龜頭比其他人
大、所以做起來比較爽時的得意表情,更愛他偶爾的撒嬌和鬧脾氣。
但是,但是,O對我來說就像一本當你逛著二手書店時,看到一本自己尋覓很久、很想納
為己有時,卻看到封面貼著非賣品的字樣,扉頁還蓋著店老闆私章的夢幻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