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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3 07:51 聯合報 / 記者陳弘逸/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空軍基地一名已退役的料配件總庫許姓上尉,前年因擅離職守,開車載著女部屬離營
,又以休憩為由將人載到汽車旅館,強制性交得逞;此事曝光後,雖許上尉與女部屬達成
和解,但遭軍方撤職;屏東地方法院,將他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陸海空軍刑法長官
擅離部屬罪,併處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許上尉2019年8月11日中午11時18分許,未經權許可,擅離職守,開車載著女
部屬離開部隊去買酒飲用,並以休憩為由,帶她到汽車旅館,強制性交得逞。事後返營,
女部屬室友察覺有異,陳報上級長官,此事才曝光,隨後由屏東憲兵隊移送地檢署,後由
檢方偵查起訴。
審理期間,女部屬陳述,當時在汽車旅館內遭許上尉強制性交時,曾哭泣,對方有停止動
作。可見許上尉部分犯罪情節尚知所節制,與暴力毆打被害人成傷、大發獸慾者有別。事
後,許上尉也與女部屬達成和解,並收受款項後願原諒,請求地院從輕量刑。
地院審酌,許上尉為逞一己之慾,對女部屬強制性交行為,應予非難,且於輪值留守主官
勤務期間,擅離部屬及勤務所在地,忽視法紀,有虧職守;惟念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對方
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
此案發生後,因賠償與女部屬取得和解,許上尉遭軍方撤職;經審理,屏東地方法院,將
他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罪,併處2年徒刑,緩刑5年,需
服10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接受6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