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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04:27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卅歲詹姓男子和女友鬧分手,不甘多年感情就此結束,本月六日強拉女友入住摩鐵施暴,
不顧生理期逼打「分手砲」;女子情急生智,拜託詹男外出買衛生棉,乘機報警,被控制
行動十小時後獲救。詹男被捕矢口否認,但女方出示傷勢指控,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等罪,
昨向法院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發現,詹男和女友交往多年,最近兩人感情出現摩擦,詹男不願分手;六日上午
八時許,詹開車到女友住處等候,想挽回這段感情。
詹男見女方下樓準備出門不理他,直接強拉她上車,隨後載著直衝鳳山區一間汽車旅館。
女方原以為詹男只是想「好好談一談」,雙方互敞心事,未料詹男情緒失控,動手甩她巴
掌。
當天女子生理期,詹仍強逼她「分手砲」,女子擔心遭到暴力相向,只能配合,被性侵兩
次;結束後詹男仍不准她離開房間,控制行動達十小時。
女子擔心生命危險未觸怒詹男,降低他戒心後,再稱沒帶衛生棉,請詹男去超商幫忙購買
,詹沒有起疑外出,女子趁詹離開立即求助汽車旅館服務人員報警,警方趕到,女子當場
求救;詹男一回房立刻被捕。
詹男承認甩女友巴掌,但否認性侵,強調兩人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但女子出示身上紅
腫傷勢,強調是遭詹男逼迫。
檢方不採信詹男說法,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等罪,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