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祈福全裸躺神桌遭性侵 乩童二審仍判4年6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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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2022年1月24日(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性侵前科黃姓男子是乩童,2020年間在廟裡看到為母祈福的女子好欺,謊稱「神明
上身」,向女子收費4萬祭改,要女子全裸躺神明桌底,每天3小時、連躺36天,女子母親可
恢復健康,黃趁機猥褻、性侵女子得逞,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
判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64歲)2020年間在台中市某宮廟擔任乩童,收錢問事、替信徒改運,
同年間一名女子因母親生病,到廟中祈福,他見女子可欺,謊稱有神明上身,可透過祭改,
讓女子母親恢復健康,女子不疑,交付4萬酬勞給黃。
2020年11月10日凌晨,黃在宮廟內為女子祭改,女子全身赤裸,僅穿貼身上衣與安全褲,黃
在女子身上畫符後,要求女子全裸躺在神桌底下,身上僅覆蓋兩塊麻布,一次躺3小時,連
躺36天,即可讓女子母親恢復健康。
女子在祭改結束後返家,見母親氣色有改善,開始信任黃,隔天再度前往宮廟,讓黃繼續祭
改,沒想到此次黃將手伸進麻布內,撫摸女子大腿、小腿,女子質疑「為何摸我」,黃解釋
「要看祭改效果,若告知外人會害到」,女子心生畏懼,未再作聲。
女子遭猥褻後,不再前往宮廟,黃恫嚇「半途而廢,媽媽會沒救」,女子在同年11月13日晚
間,又前往宮廟祭改,但隨即被黃以指姦的方式性侵,女子向警方提告。
一審審理時,因為黃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也不出面處理、善後,沒有賠償被害女子損失,
且黃過去曾利用民眾敬畏鬼神心態,犯下強制性交罪,出監後又犯下相同犯行,不知悔改,
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6月。
黃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二審審理後,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核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駁回
黃訴請,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