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2-03-18 22:57:40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3689
想玩交換性伴侶 偷拍女友下體還分享網友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3/18/phpoinBNC.jpg
情境照
2022/03/18 11: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部一名複姓歐陽的男子,為了邀約網友一同交換伴侶發生性
行為,竟趁女友不注意時偷拍下體陰唇等裸照再傳給網友,女友發現後提告,台北地院審
酌歐陽拒絕認罪,依散布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0月1日清晨6時許,歐陽與女友在北市「雅璞文旅飯店」房內,他趁女友
精神倦怠時,趴在女友腿間,拍攝女友自下巴以下的全裸照片以及下體的照片各1張。
女友察覺有異,歐陽敷衍稱只想留念,女友不疑有他,但歐陽當日上午就透過TWITTER將
裸照傳給網友,女友下午發現後提告。
歐陽到案後辯稱,雙方後來已達成調解,約定互不追究對方民、刑事責任,並經法院核定
,另他曾詢問女友是否接受交換伴侶,女友也回答視對方照片而定,代表已經口頭同意,
他也在拍好照片後拿給女友看過,才傳出照片。
北院認為,情侶是「因分手而生糾紛」達成調解,歐陽同意給付女友墮胎費、身體調養費
等共4萬元,並約定同意「互不追究對方之民、刑事責任及其他任何請求權」,但調解書
內隻字未提到偷拍。
北院也指,歐陽在檢方偵查時曾說女友不知道他拍照,後來有改口說女友默認,因此,其
前後說法不一,難以採信,並審酌他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賠償女友,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