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2-03-19 22:31:31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65027
5次性侵少女 惡狼興訟要求停止強制治療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3/19/3865027_1_1.jpg
李男多次持凶器侵入住宅性侵。(情境照)
2022/03/19 16:1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李姓男子2005年間,多次持凶器侵入住宅性侵未滿14歲的
少女,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2013年縮刑期滿,但因仍有高度再犯可能性,被裁定進
入醫院接受強制治療。他不滿已經治療9年還無法出院,興訟要求停止治療。高等法院認
為一審基隆地院未給予李男陳述意見的機會,日前發回更裁。
2005年間,李男攜帶兇器侵入住宅,性侵多名未滿14歲的少女,被判刑9年,2006年進入
台北監獄服刑,經過縮刑,到2014年執行完畢。在徒刑期滿前,北監安排性侵害身心治療
課程,並送交治療評估會議討論。
委員認為李男犯下5次強制性交罪,在監治療結果不明顯,而無法提報假釋,如果執行期
滿放他出去,恐有高度再犯風險,決議提報強制治療,2014年經基隆地院裁准,強制李男
入草屯療養院附設大肚山莊接受治療。
醫院每年均定期評估李男狀況,李男堅稱自己被陷害,對於犯行缺乏悔意,且無法澄清犯
案動機,抗拒司法制裁,經過醫療團隊評估,難認他的再犯風險已顯著降低,故對李男的
強制治療持續進行,至今已9年。
李男不想再接受治療,興訟聲請停止治療,主張自己並沒有如治療師所述否認、不知反省
、對被害人缺乏同理心、情緒偏向冷漠等情況,但未被基隆地院採信,駁回其訴。
李男不服,提起抗告,強調基隆地院未依大法官釋字第799號解釋意旨,給予他答辯的機
會,逕自駁回其聲請,違反程序規定。
高院認為,法官要裁准或否決強制治療,攸關李男的權益甚鉅,而原審基隆地院在裁定駁
回李男的聲請之前,確實未依799號解釋意旨,給予李男親自或委任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
的機會,程序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撤銷原裁定,發回基隆地院更裁。
作者:
wvotyyj5 (上進好青年)
2022-03-19 22:51:00馬的 那些被牠毀掉的小女生 終身活在他陰影下 怎麼這種垃圾不去死如果是法官女兒遇到。不把牠雞雞切下來熬湯嗎
作者:
Godplay (神之一擊)
2022-03-19 22:59:00gg切掉就不用再治療ㄚ 嘻嘻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22-03-19 23:01:00幹妳鬼島鬼法恐龍法匠各種可悲可教化!花人民納稅錢養畜牲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22-03-19 23:10:00我國最講究壞人的人權了
作者:
mokjb4a (udoqhudj3u)
2022-03-19 23:23:00台北怎麼怪怪的
性暴力的目的不見得是性,而是暴力。化學去勢根本不足以阻止加害人侵犯受害人的性私密領域。
作者:
kiki88 (kiki爸爸)
2022-03-20 06:12:00直接化學去勢就好了
作者: ac8628 2022-03-20 08:50:00
等半身不遂後才能放出來。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22-03-20 09:25:00直接殺掉最快,不會再犯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22-03-20 10:11:00記者不知道在寫什麼,第一段說是多次入侵民宅性侵未滿14歲少女,後面又寫是侵入民宅性侵多名未滿14歲少女,到底受害人是幾位?
作者: fnlin05 (finlin05) 2022-03-20 10:12:00
他出來一定犯
作者: d8731400 2022-03-20 13:03:00
垃圾去死一死對人類貢獻比較大
作者:
k2065k (拉拉壓)
2022-03-20 14:49:00對壞人最好,對好人最壞的國家
作者:
trapt (aa)
2022-03-20 16:15:00人渣 去死吧
作者:
henry1382 (Henry King)
2022-03-20 16:20:00我也同意牠停止治療,因為沒必要浪費錢,直接把牠斃了避免第六次發生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22-03-20 16:27:00治療甚麼 送他找閻王治療才是真的 沒必要浪費納稅錢治療這種垃圾
判九年,關16年起跳,根本沒有假釋應該是所有犯罪判了確定會關完率最高的犯刑了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2-03-21 06:46:00這個可以放棄治療了
作者: rika1117 2022-03-22 14:59:00
去勢啦,這種還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