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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醉學妹還變情人 男大生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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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大學生帶酒醉的學妹到飯店休息,竟生淫念對女方乘機性侵,台南地院對林男判刑
1年8月、緩刑3年需付保護管束。示意圖,與本案人物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2022/05/11 19:1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林姓男大學生愛慕其學妹,2015年間,該學妹在活動時喝
酒、想到友人在車禍中驟逝,心情低落,打電話約林姓學長前去陪伴,由於學妹心情差、
不願回宿舍,林男提議到台南市北區1家平價飯店休息,他竟趁學妹喝醉酒熟睡時性侵得
逞,釀成錯事。
檢警調查,林男與現年約26歲的受害女子,在2015年間是就讀同1所大學某學系的學長、
學妹關係,同年12月16日晚間,女大生參加1場活動中喝酒並想到友人車禍突然過世之事
,一時心情低落,打電話聯絡林姓學長前往陪伴。
林男到場考量學妹喝酒醉、情緒不穩,也不願回女生宿舍,他就提議一起到南市北區1家
平價飯店休息。不料,隔天(17日)凌晨,林男在飯店房間內見學妹不勝酒力在床上沉睡
,他竟萌生邪念。
林男先伸手進學妹的內褲撫摸下體,再拉學妹的手搓揉其性器官,接著對學妹「硬上」得
逞。受害學妹在林男性侵過程中察覺有異、驚醒過來,但又不敢及時反抗、只好假裝睡覺
。
事後,清楚自己遭學長侵害的學妹質問林男,林坦承有「偷上」對方情事、並持續向學妹
致歉、表達關懷之意,之後兩人還曾在2016年2月間起開始交往。
但女方因長期受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困擾,於2019年就醫過程吐露身體遭侵害之事,之
後在2020年2月報警查辦。林男接受調查時不否認犯下此事,後來在法院開庭時雙方達成
和解,學妹說同意不再追究學長的刑事責任。
台南地院法官審認,林男對學妹原有愛慕之意,卻利用女方酒醉時侵犯身體,固法不容。
但案發後林未否認、一再表達愧疚與歉意,並陪同女方尋求醫療協助,兩人還有相當時間
交往,可見林男有盡力彌補,可非難性較輕,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判林男1年8月徒刑、緩刑
3年,緩刑期間需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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