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2-05-14 21:58:38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12590
辯通姦除罪無用 男偷吃已婚婦判賠30萬
2022-05-14 11:22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許姓男子發現妻子經常出遊且徹夜未歸,查看對方手機發現她與黃姓男子的偷情
照片才驚覺被戴綠帽,怒控黃男侵害配偶權,求償百萬;桃園地院審理時,黃男主張刑法
已廢除通姦罪,縱使他與許妻不倫關係是事實,仍屬許妻個人生活權利及身體支配權範圍
,但說法未被採信,最後被判賠30萬元。
據悉,許男發現妻子外遇後,去年1月在妻子工作室當場抓到2人偷情,因怒毆黃男又逼簽
本票,涉犯強制罪,去年也被桃園地院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事後,他也指控
黃男破壞家庭,侵害他的配偶權,要求民事賠償100萬元。
民事訴訟審理時,黃男承認不倫,但他主張刑法已廢除通姦罪,縱使他和許妻逾越一般男
女朋友交往分際,此部分也只牽涉許妻的身體支配權和個人生活權利,無法證明有侵害許
男配偶權及精神名譽有何損害。
法院認為,婚姻是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
福,而互守誠實為婚姻契約義務,假如其中一方不誠實,即是破外婚姻契約義務,侵害他
人權益,介入婚姻關係的第三人也應為侵權負起責任。
法院調查,黃男和許妻在2017年到2020年間曾發生過性關係,有照片和影片為證,去年1
月被抓姦時也有衣衫不整情形,明顯侵害許男配偶權情節重大,依其侵權情節及收入情況
,應賠償許男30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5/14/realtime/16998262.jpg
黃姓男子與許妻在工作室打得火熱,結果衣衫不整被抓姦,事後挨告辯稱刑法通姦已經除
罪,但仍被法院認定侵害許男配偶權,判賠30萬元。示意圖/Ingimage
作者:
asd9 (asd9)
2022-05-14 22:30:00是刑法沒了,民事官司輸了,還是要賠吧!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22-05-14 22:42:00刑法是被關,民事是賠錢,不用被關而已吧有錢人不怕賠錢,怕被關而已,所以為何會修法,有意思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2-05-15 00:44:00記者民刑不分嗎
作者:
eliashuang (affricaprince)
2022-05-15 03:06:00這記者標題不用審?快笑死 版上鄉民都有常識多了
除罪化很正常啊 用刑法來約束感情本來就很怪 民事處理就好啦
作者:
et803 (喵喵)
2022-05-15 07:18:00還是有鄉民民刑不分的
作者: kemusi (Woods) 2022-05-15 08:32:00
法盲
作者:
saintlin (saintlin)
2022-05-15 09:43:00白痴啊,聽到除罪化以為完全沒事,可能想連賠錢都不用。
作者:
l711470 (nao)
2022-05-15 12:23:00可以不用被關 但錢還是要賠
作者:
amela (阿寐喇)
2022-05-15 17:54:00要看法官,不是有個法官會判無罪?
樓上說的是 大法官吳陳鐶之女吳佳樺 台北地院1/60機率遇到他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22-05-16 16:03:00有錢人不怕賠錢,沒錢人更不怕
作者:
earny (蝦米丁)
2022-05-16 16:10:00上輩子沒燒好香,這輩子沒有做好事,所以沒有遇到對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