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不能呼吸了」少女慘遭強吻摸胸 前科犯被判3年6月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2-05-17 20:21:33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318940
2022-05-17 12:09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徐姓男子去年2月16日騎自行車經台南市新市區民權路與光明街口,見13歲少女在路口等
待紅綠燈,騙她上自行車,載往偏僻小廟,要求她跨坐在長椅上,再以雙腳壓住強吻及撫
摸胸、臀,「不要、我不能呼吸了」少女逃離報警,徐男有類似前科,法官認不宜輕縱,
認犯強制猥褻罪處3年6月。
少女自行逃離現場後,曾撥打電話給女性友人哭訴,遭陌生人強制猥褻,另以社群軟體臉
書傳送訊息給男性友人,最後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徐男,
找到他騎乘自行車搭載少女,及案發後他騎乘自行車離去的畫面。
他到案後坦承犯行。辯護人指出,他僅有違反少女意願強吻,並無進一步的強制性交,猥
褻犯行所致危害難稱輕微,但所生危害也不至於重大,且他在無其他外力介入情形下,主
動停止強制猥褻行為,應認惡性並非重大,仍有改正可能,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酌,徐男為圖一己私慾,竟誘騙未滿14歲少女至偏僻處所對其強制猥褻
,除侵害其性自主權外,也嚴重危及未成年少女身心健康發展,犯罪所生損害不輕。同時
,徐男自2004年起,已有因強制猥褻未滿14歲女子經本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入監執行的前案
紀錄,出監後,也曾於2014年間,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案件,經本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入
監執行。
合議庭認徐男多次為罪質相近犯罪,足認其對此類犯罪有相當惡性,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不
輕,雖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仍不宜輕縱。認他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
3年6月,可上訴。
作者: Hohenzollern   2022-05-17 21:36:00
人帥騎腳踏車也能搭訕
作者: edweepvp (Spark楓)   2022-05-18 03:06:00
?? 這麼好騙嗎
作者: QQbrownie (香蕉)   2022-05-18 03:36:00
這種就是準備牢飯吃一輩子的,出來只會再犯根本不用任何輕判
作者: amo0717 (Amo)   2022-05-20 02:17:00
可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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