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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名林姓男子有性侵和強盜前科,出獄後想改過向善,參與教會活動,善良人妻經常
噓寒問暖,林男忍不住愛上對方,認識不到10天就告白,人妻斷然拒絕。不料隔天兩人在
林男住處聊天時,林竟撲倒人妻,稱:「我今天一定要得到妳。」並說自己有前科,人妻
害怕激怒他,被性侵時只能閉眼禱告,求主讓她活著離開。事後人妻提告,屏東地院依強
制性交罪判林男5年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在2007年間陸續犯下強制性交罪、強盜罪,應執行12年2月確定,在獄中
開始信教的他,2017年假釋出獄,便陸續參與教會活動。
2020年7月,他在屏東參加教會活動時認識一名已婚女教友,因人妻溫暖善良,兩人相識
不到10天,林男就對她告白。人妻拒絕他,表示對他沒有其他意思,且自己是有婚姻的人
,希望他不要亂想,還可以當朋友。
隔天8月1日晚間,人妻到林男住處聊天,要離開時林男要求做愛,但人妻拒絕,「你如果
真要這樣,我以後就不來見你了。」但林男慾火攻心,不顧人妻反對,把她推倒在床鋪,
人妻起身,又被推倒,林男說:「我今天一定要得到妳。」他邊脫人妻褲子邊對人妻說:
「妳知道我是更生人嗎?我有搶奪前科。」人妻害怕不已,不敢抗拒他,被他性侵時閉上
眼睛禱告,求主讓她活著離開。
林男發洩後就讓人妻回家,兒子見母親哭泣便詢問發生何事,人妻哭著對兒子說被林男欺
負,兒子馬上帶母親報警驗傷,隨後上門找林男,林男一開門就吃了一記拳頭,人妻兒子
大罵林男禽獸,質問他為何要性侵母親,林男當下回稱「不好意思」。
林男隨後被移送法辦,他否認強制性交。他說告白人妻後,人妻隔天來找他,說夢到兩人
做愛,他就開玩笑問夢中做愛的過程和感覺好不好,人妻回答:「我覺得這是神在給我們
兩個人的考驗。」林男表示他聽到人妻這樣說法,認為這是一種性暗示,也有了勃起反應
,因此才會與她發生性行為,過程中人妻都沒有反抗。
人妻兒子則出庭作證,表示母親被性侵後一直哭,稱遭到林男性侵。法官認為,女子有無
遭受性侵害一事關乎個人名節,倘非確有其事,不至於虛構而自毀清譽。且隔天人妻還哭
著傳聲音訊息質問林男:「我這麼真心幫助你,你為何要這樣對待我?」後來還割腕輕生
未遂。
法官根據兩人證詞及人妻事後反應,認定案發前雙方並無任何情感基礎及曖昧情愫,不採
信林男說法,審酌他並未與人妻達成和解,又構成累犯,依強制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林
男在一審判決後已上訴二審,目前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郭芷余/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