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男讓國中女友懷孕 DNA驗出他是生父還狡辯沒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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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40多歲謝姓男子上網認識14歲少女,2人性交後少女懷孕,謝陪她到婦產科做妊娠終
止手術,事後一再躲避DNA鑑定,直到經檢察官當庭採集唾液,比對確認他就是生父,謝
對結果沒意見,但仍堅決否認有性交;法院認為他影響少女身心、犯後否認,依妨害性自
主罪判他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男明知少女還在讀國中,仍約他回家發生性行為,更造成她懷孕瞞不住告訴
家人,最後只能到醫院做妊娠終止手術,全案因此曝光。
審理時,謝男坦承陪同少女一起到婦產科做手術,並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名,但矢口否認有
和她發生性行為,辯稱是因對方媽媽請他陪同、要他簽名,自己只好配合。
謝還說,他對血緣鑑定書上認定他和少女懷孕胚胎符合親子遺傳法則,自己就結果「沒有
意見」,但還是否認有和少女性交。
法院審酌,謝2019年3月透過臉書和少女認識、交往,少女也告知他自己年僅14歲,謝也
證稱,交往不久就收到女友母親的簡訊,向他告知女兒為國中生,可見他對少女年紀已經
清楚。
法院發現,根據當時妊娠終止手術同意書,保證人上還有少女母親簽名、電話,可見當時
母親也有陪同,謝男之所以也會前往,絕非單純陪同者身分;況且謝一再拒絕、躲避警方
要求DNA採樣,動機顯然可疑,直到偵訊時檢察官當庭採集唾液,才確認他和胚胎有親子
關係。
法院認為,謝男是40多歲男子有一定社會歷練,也清楚所謂妊娠終止手術(俗稱墮胎),
願陪少女手術還簽名,顯已意識與他非毫無關聯,鑑定結果也確認他和胚胎有親子關係,
可證明他有和少女性交以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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