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潛男廁偷拍超後悔!竟慘淪被害人 還每天被騷擾全因對方這句話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在購物中心廁所被一名陳姓男子持手機偷窺,張男發現後,竟謊稱自己
是律師,獅子大開口要求陳男賠償他200萬,否則要告訴他家人他是同志。陳男當場簽和
解書同意賠償200萬,並交付現金3萬元,後來陳男不堪張男勒索而請教其他律師,因而察
覺有異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
8萬元。
判決指出,2020年7月23日下午4時許,張男在台鐵新左營站的購物中心如廁時,陳男尾隨
進入隔壁廁所,偷偷拿手機從隔板下方縫隙窺視張男如廁過程,馬上被張男發現。張男出
了廁所逮住陳男,表示:「我是律師,你的行為構成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無法易科罰
金,若不以200萬元和解就會入獄,而且只要我提告,你的家人就會知道你是同志。」
陳男心生畏懼,只好跟著張男到附近便利商店簽下200萬賠償金的和解書,並當場領了3萬
元給陳男,剩餘款項約定按月給付1萬元至清償完畢為止。
隔天開始,張男幾乎每天打電話或傳訊息騷擾陳男要他給錢,謊稱「若不回電將被起訴」
,又說法官說分期付款拖太長,要他儘早還錢,8月5日以前先賠償50萬元,不然就是一定
進去關。張甚至在8月13日打電話給陳男父親,指陳男涉犯重罪,要求他父親出面賠償等
。
陳男不堪其擾,向其他律師徵詢,才發現對方可能根本不是律師,因而未多給錢,直接到
地檢署按鈴申告。
張男到案辯稱,當時他僅告知陳男涉犯刑法,刑責可自行上網查詢,是陳男自己先說要跟
他和解,他們才簽下和解書,陳男自己交付3萬元給他,否認犯行。
張男律師也主張,陳男是高級知識份子,看張男外表也應看得出來他根本不是律師,應不
至於受騙。但法官認為,陳男當下被抓到偷窺,必定處於極度驚慌狀態,且張男又突以律
師自居且一口咬定陳犯重罪,如何期待不具法律專業的陳男識破張男說詞。
且陳男自承一時失慮做錯事,「原本想以10至20萬元和解,負擔200萬元和解金很勉強。
」法官因此認為如非陳男誤信張男是律師,又誤以為自己所犯罪責甚重,又怎麼可能應允
張男提出的不合理天價賠償,認為陳男簽和解書並交付3萬元,是因張男詐術而陷於錯誤
,依詐欺取財罪將張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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