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zJapan (Japan)
2022-06-16 15:53:52偷拍女秘書裙底傳給男同事欣賞 法官:僅給1人不算散布!判無罪
https://i.imgur.com/edB97HA.jpg
陳男偷拍女同事的裙底,傳給一名男同事欣賞,遭到檢方起訴,但偷拍部份最後全身而退
。示意圖
台中一家公寓大樓管理公司的陳姓男保全,趁女同事趴在桌上休息時,以手機偷拍她的裙
底,再傳給另一名蔡姓男同事觀看,蔡男深覺不妥向公司反映,曾女得知後報警處理,檢
察官將陳男依妨害秘密「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及「散布」2罪起訴。不過,偷拍的部份,
女同事同意和解撤告,法官並認為,陳男並非將不雅照「散布於眾」,只是傳給蔡姓同事
1人,並不構成「散布」行為,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被害人曾姓女子均為該公寓大樓管理公司的員工,分別擔任社區保
全及秘書,去年4月28日下午,陳男在公司辦公室見曾女趴在桌上休息,多次以手機拍攝
曾女裙底身體隱私部位,並將其中1張照片傳給蔡姓男同事。
蔡男看了覺得不妥,認為陳男不該做這種事,於是向公司副總報告,副總調閱辦公室監視
器畫面證實確有其事,立即將陳男解雇。
曾女得知後很生氣,向警方報案。檢察官偵辦後,認定陳男前後共觸犯妨害秘密罪的「竊
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及「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依法將他提起公訴。
陳男被起訴後積極與曾女達成和解,曾女同意撤回告訴,但只能撤回「竊錄身體隱私部位
罪」,散布罪則因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
https://i.imgur.com/LWvEe2X.jpg
蔡姓同事接到陳男傳給她的女同事不雅照,深覺不妥,向公司舉發。示意圖
陳男坦承偷拍,並將照片傳給蔡姓同事,但辯稱,只傳給他一人,沒有傳給其他人。辯護
人也說,陳男未將照片散布於眾,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應不構成散布行為
。
法官認為,刑法散布無故竊錄之內容罪,係指將竊錄的內容散發傳布於公眾之意,客觀上
足以使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得閱知其內容,但陳男僅將其中一張照片傳給一名男同事,並
非貼在公布欄或傳送到通訊軟體群組、社群平台,並不構成「散布」行為,判他無罪。可
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616/C110F95CE7466E5BD44CE8C3E1
這算恐龍判決嗎.....
作者:
s58787 (三上悠亞古道)
2022-06-16 16:00:00就是有你這種惡劣的宅男 我們宅男才會給人誤會.jpg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22-06-16 16:00:00也許告性騷擾就沒問題了,妨礙秘密個屁
作者:
OSDim (I'm So Sorry)
2022-06-16 16:05:00檢察官的問題吧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22-06-16 16:36:00真噁心
作者: Hohenzollern 2022-06-16 16:53:00
大樓保全不是都穿長褲嗎
作者:
kutkin ( )
2022-06-16 17:06:00這不算散佈沒錯 因為不是不特定人女生是那個社區秘書
作者: hopescat (hopescat) 2022-06-16 17:14:00
那如果A->B B->C C->D 都只傳一人這樣Pass嗎?
2樓,你是沒看到妨害秘密的部分女同事跟他達成和解撤告了嗎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2-06-16 19:02:00??
作者:
kshssoar (KS-Soar)
2022-06-16 19:18:00看來染役只要傳給特定的人就不算散布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22-06-16 19:21:00告錯法條
作者:
Sessyoin (殺生院祈荒)
2022-06-16 20:39:00怎麼三不五時就有這種噁心的新聞
作者:
gostt (99%男生)
2022-06-16 20:54:00塔綠班法官很正常
作者:
aa851202 (郭嘉門前有蕭何)
2022-06-16 21:26:00偷拍的部份已經和解了,是沒看完全文就在那邊大小聲嗎
作者: CN091118 (熬夜放假人生ZZZ) 2022-06-16 22:03:00
就和解了啊 推文看清楚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22-06-17 03:14:00
捷運偷拍就無故竊錄啊,當事人想要告啊 很難懂嗎
作者:
gl4su06 (那就這樣把)
2022-06-17 08:40:00文盲又出現了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22-06-17 09:02:00
法官有沒有收錢,看判決就知道
作者:
hirok (maybe)
2022-06-17 10:24:00偷拍是一條 散佈是一條 捷運偷拍就可以成罪了
作者:
Hiyaweng (勇者別囂張)
2022-06-17 14:13:00不給錢就不算嫖囉
作者: sk100 2022-06-17 14:59:00
笑死 爛司法有人還目幹 一條和解 一條公訴
作者: ox3wqer (木頭人) 2022-06-18 06:16:00
法官讚哦
作者:
wasugar (.....)
2022-06-18 20:52:00真的一堆邏輯有問題的腦殘...這居然也能罵法官 一堆天才竊錄罪就雙方和解了所以不起訴 另一條不符要件所以不成立從以前看到現在一堆罵法官的推文 那個邏輯和腦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