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死前從未圓房 家屬控男同志為「傳宗接代」瞞愛滋騙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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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女子4年前相親認識吳姓男子,婚後發現吳男是同志,還有愛滋病,為傳宗接代,吳
女被迫接受人工受孕,好不容易懷上龍鳳胎,去年6月卻罹癌死亡,死前仍是處女之身;
吳女家屬指控吳男騙婚,拋棄繼承後還領走吳女100多萬的勞保給付,但吳男否認。台南
地院法官認為,這段婚姻吳女內心所思所想旁人很難揣測,而所苦所悲是面對婚姻的必然
,認為詐婚不成立,但吳男必須返還吳女的勞保金不當得利。
家屬指控,吳女與吳男認識後,吳男用各種理由拒絕房事,後來吳女才從醫院的藥袋上發
現吳男平時服用的藥物,是治療愛滋病的藥,但是吳男卻堅決否認,同時她也發現吳男有
時會謊報行蹤,懷疑他有跟其他男同志通姦,後來直到吳女死後,吳男才坦承在婚姻期間
,有跟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
在去年6月,吳女入殮時,吳男對吳女的父母下跪,表示自責,同時承諾會把吳女的勞保
給付100多萬留給吳女父母養老,
以民法規定吳男是吳女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者,但是在吳女死後不久,吳男因吳女留下的
債務、房貸等問題,聲請拋棄繼承,所以吳女的勞保給付轉由吳女家人繼承,但家屬指控
,吳男領了吳女的100多萬勞保給付,卻沒有依約給吳女的父母。
吳男否認家屬的指控,他認為跟吳女是真心相愛,沒有隱瞞同性戀傾向、愛滋病的問題,
當然也沒有像吳女家屬所稱跟男性通姦,他沒有詐婚、沒有侵害到吳女父母的權益,至於
勞保給付的問題,是因為接到勞保局通知,以配偶的身分去領的,沒有要騙取吳女的勞保
金。
吳男的性向、病情是否有用在欺騙吳女的婚姻,法官覺得可能有疑慮,不過以民法契約的
概念來說,吳男必須要返還吳女的勞保給付與不當得利。因為有證人證稱,有看到吳男在
吳女入殮時向吳女的父母下跪,談到此事,另一個證據就是錄音,吳女的朋友在吳女死後
,曾打電話詢問吳男關於吳女勞保給付的事,吳男坦承曾說過要給吳女的父母,證明已經
有契約存在,所以判決吳男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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