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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10:43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涉嫌下藥性侵2少女,又利誘高雄14歲少女北上囚禁的男子羅育祥,兩案合併被判刑21年9
月確定,但他在高雄監獄關押期間企圖越獄,被檢方依脫逃未遂罪起訴。今高雄地院召開
準備庭,法官提示證據時,羅卻不認照片中倒地的人是他,要法官自己去看監視影帶,法
官最後要求羅在獄中好好學習,別想要逃了。
淫保全羅育祥曾涉嫌下藥性侵兩少女,遭台北地院判刑10年確定,羅為躲避徒刑在新竹豪
宅構築「密室」,前年8月利誘高雄14歲國中北上,在密室囚禁少女長達66小時,下藥迷
昏強拍不雅照,一審被高雄地院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偽造文書罪判11年6月。
羅收到判決書後未再上訴確定,兩案合併定執行刑後,總共要關押21年9個月,預計2042
年羅育祥才能刑滿出監。但他為躲避刑期,異想天開想要越獄,拿出預藏的細繩,準備從
獄中合作社倉庫垂降,結果繩子無法支撐他的重量,重摔倒地,被雄檢依脫逃未遂罪起訴
。
今雄院召開準備庭,服刑中的羅育祥視訊出庭,法官詢問時,羅稱要行使緘默權,還稱自
己撞到頭,腦震盪,「法官說什麼我聽不太懂」,後來法官出示監視器照片等提示證據,
羅看了照片後又稱「照片是誰我不知道」、「這是哪裡?」
法官追問,如果不知道照片是誰,就要傳獄方人員作證,「有沒有聽懂?」但羅又回說「
我要行使緘默權」、「法官可以去看監視器畫面」,還要求法官自己看就好「我不想要提
來提去」。
法官只能重申,調查證據是你的權力,隨後又問羅有無在獄中培養興趣、技能。關押2年
多的羅才說「有,摺蓮花跟畫畫」,最後法官只能鼓勵羅多多培養技能,找點事做,不要
在逃了。